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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动作!13日起,路南区重点区域内的此类建筑一律予以拆除

作者:唐山晚报 来源:唐山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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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路南区交通运输局

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深度治理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自11月13日开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开展生态环境深度治理攻坚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镇(乡)区全域和高速、国省公路、城区主要道路沿线两侧、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东部老工业区等重点区域违法违规私搭乱建建筑一律予以拆除,重点对散乱污企业、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场院、散料堆场、砂石料厂、货运停车场、汽修厂、商业门店等进行拆除清理。


二、拆除通知下发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对拒不执行本通告,恶意阻挠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职人员参与各类违法行为或干预、阻挠生态环境深度治理工作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5263009

女织寨乡:2968431;

稻地镇:8555708;

文北街道:2865100;

小山街道:5937833;

永红桥街道:3719023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分局

唐山市路南区交通运输局

唐山市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唐山市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18年11月9日


来源:路南发布(ID:lunanfabu)

编辑   李亚茹

阅读9157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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