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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微信请假未获回复,玩5天回来被开除,她把单位告了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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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17年6月中旬,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女子罗某想外出旅游。罗某为出国旅游办理签证,申请单位向其出具《在职证明》,之后在微信上向其分管领导请假,未得到相关回复。


2017年6月下旬,罗某按照自己的出行计划旅游5天后回到单位……



回来后她收到了单位向其发放的处理决定。因罗某未经单位批准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及工作制度,幼儿园决定解除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这事最终闹到了法院,该怎么判呢?


据介绍,2015年9月,罗某来到该幼儿园工作,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9月1日止。


罗某认为:

其已经在微信上向分管领导请假,且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可以证明单位知晓其请假事由并已经同意其请假。


罗某遂向大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仲裁委驳回其仲裁请求后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审理,大理市人民法院认为:

该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是为罗某办理签证而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其同意罗某请假的依据;罗某与分管领导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未能证实领导是否同意罗某请假。遂驳回了罗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本案中,罗某作为劳动者在办理请假手续过程中,未经用人单位领导审批同意请假,持续5个工作日未正常上班,严重违反了该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符合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幼儿园解除与罗某的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网友说


@上古_神之弃地:这不叫请假,这叫通知,通知一下领导我要出去玩几天


@懒的想名字滴某寞:学生请个假还要假条呢,何况工作单位这种纯商业。不说当面请假,电话肯定要打的呀。微信通知一声就完了,以为自己是谁呢。


@吴艾漾:既然不回就是默认不同意啊


@一簞子漁:没回复你可以多次确定啊,硬不回你你只能暂停计划,不能任性啊,你硬要去游,公司也硬要开了你,没毛病。


@刻骨铭心:活该!人是相互尊重的,第一你非紧急事件,按照很多公司流程,需要到公司请假,第二你发微信请假没回复,可以打电话,没有电话,没同事微信吗?祝你旅游愉快


@宛玉流筝:我们请假三天以上都是要走系统流程的,领导签字了才算请假,她请5天假,就发个微信说走就走,合适吗?


@海寂幽:我们上班时间出去送材料都要登记,请假一天分管领导签,两天及以上要主要领导签。临时有急事,也要打电话给领导,让同事帮写假条或者回来上班后补。规矩就是规矩。


@枫叶逍遥游:明显被领导套路了,领导故意不回复她的请假要求,然后等她回来就以旷工为由将她开除,应该对这家单位作出处罚。


@吃喝玩乐小姐姐:领导故意不回你的。傻孩纸


@不是龙哥龙嫂:发微信请假,你咋不用漂流瓶呢


南方都市报综合自云南网(记者 熊强,南都君获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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