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该套系统安装当日,交警已经对229辆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并且公开了其中部分车辆的违法照片证据,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法行车:
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据介绍,该套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的识别抓拍上传。该套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对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1,正面会车时
隐患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的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道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2,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
当后方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由此可见
错误的使用远光灯
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
反而会增加危险系数
滥用远光灯是广大交通参与者深恶痛绝的交通违法行为,请从自身和他人安全角度出发,养成合理使用远光灯的习惯。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夜间使用远光灯会灯以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
处罚不是目的,郑州交警希望通过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自动抓拍记录系统,治理滥用远光灯陋习,减少由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将来该系统会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广启用,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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