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车遗落了物品,您会怎么做呢?近日,这样一段视频引发了市民的讨论,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1月11号中午11点左右,杨先生开车到前湾港路和奋进路路口,没想到车里拉着的芝麻油从车厢右后角掉了出去,等发现时杨先生已经驾车开出了一百多米。
杨先生说,一箱油价值六百多块钱,自己发现车上丢了八箱油的时候,赶紧掉头回现场。可是当杨先生返回现场时,八箱32桶油已经只剩下了两桶。
后来,现场捡到油并主动等待还给杨先生的一位过路司机,给他看了一段视频,让杨先生有点生气。
视频中,几辆过路车司机停下车,把落在路上的油捡起拿到了自己车上,其中有两位男青年还趁着等信号灯的空当,跑到对面车道把油搬到了后备箱中。
就是这段视频在发到网上后,引发了市民的讨论。
市民们这么说……
可能有些人觉得没人看到或者反正不花钱,就去拿。
不是自己东西不能据为己有,而且换位思考,自己掉东西了,你肯定也着急。
这不是好的风气,自私,说白了就是有点自私。
把别人的财产给拿走,我觉得这样一方面不道德,另一方面我觉得也是有一点违法行为吧。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你不要去贪这样的便宜。
杨先生说,当时他去捡油,下车的时候看见一个妇女拎着两桶油,他就奔她去管她要,当时也有好心的司机,捡着他的油,停在车边上,递给他,他感觉特别的感动,但是看那个妇女的时候,他就问她要,她就不给我,他只能抢过来。
今天记者从杨先生处了解到,遗失的8箱芝麻油最终拿回了4箱。让他感动的是,当天不仅有人在现场等待归还,还有人专门送到派出所,让警察来帮助物归原主。不过,从最终找到的数量来看,还是有一半的油没有找到。那么将别人遗落的物品占为己有,这件事究竟算什么性质呢?来看看律师的观点。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 孔姣
这些掉了的油叫做遗失物,捡到遗失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应该及时返还给权利人。
如果找不到权利人的话,他应当妥善的保管,因保管不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实在找不到的话,应该及时上交给公安部门,来妥善处理。
如果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给失主,那么他这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司机的经历让我们见到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文明和不文明之间也许就是一念之差,是遇到情况之后一瞬间的思考和判断,道德和不道德之间也许就是一步之遥,是捡到别人的东西之后的下一个动作。到底是还还是不还,其实我们宁愿相信,所有捡到油的路人都在努力的寻找失主。只是需要提醒还没有归还的人,您确实需要加“油”了。
失主杨先生留下了他的电话,如果您在现场捡拾到这些遗失的芝麻油,并且也在寻找他,请拨打电话13796073718,或者拨打114转今日与我们联系。
那么,对于杨先生的遭遇,对于过路行人和车主的行为,你怎么看?路遇无主物品,您又会怎么办呢?
欢迎在微信下留言,说说你的看法。
QTV-1《今日》每天17:00 - 18:00;《今日60分》21:00-22:00,爆料电话85701777或114转《今日》,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蓝睛app留言。
青岛人身边的新鲜事,都在这儿!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青岛电视台今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青岛电视台今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