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11月24日消息,昨日微博&知乎网友@不老的老回 诉三星Note 7爆炸一案一审宣判,法院仅支持原告回先生诉求中,原价赔偿烧坏的笔记本电脑一项,驳回了回先生其他诉讼请求,认定被告三星中国公司不存在故意欺诈。
这位网友于2016年9月在京东购买了一台国行黑色三星Galaxy Note 7手机,使用不到13个小时就在其家中发生爆炸,并炸坏了他的苹果笔记本电脑。2016年11月19日,@不老的老回在微博曝出了三星和京东给出了调节方案:退手机款+200元赔款,未获得用户认可,并一纸诉状将三星告上法庭。
经过736天的等待,网友@不老的老回 终于等到了宣判的这一刻,但结果并不能让其接受,并在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表示要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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