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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佛山发布 来源:佛山发布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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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5月1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佛山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佛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注重将巡视整改与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坚持落细落小落实,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全力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市委书记鲁毅带头抓巡视整改落实,担任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主持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5次市委书记专题会、5次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组织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或具体事项的整改。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至领导小组24位领导同志分别牵头跟进,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有一位党政领导同志“总协调、负总责、跟到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资料组、督导检查组、台账管理组,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实行定期会商和“每周一计划、一周一小结”制度,统筹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加强整改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整改工作成效和亮点。《佛山日报》共刊发巡视整改新闻报道57篇,编印《整改动态》34期,向省委整改落实办报送整改信息5条。


(二)精心部署,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对党忠诚的试金石,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从严整改。对标省委抓中央巡视整改做法,结合佛山实际,印发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和整改落实方案等文件,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印制《关于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说明》,以模板形式统一明确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阶段性整改工作、整改落实台账、办理移交问题线索等工作要求。二是层层压实推进全面整改。先后召开省委巡视佛山市情况反馈会、全市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全市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全市纪检监察、党委办、组织和宣传文化系统分别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三是实行巡视整改全覆盖。全市各级党组织参照市委做法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的政治责任。


(三)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在台账中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台账定期更新报送机制,各区委和各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定期向市委整改落实办公室报送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展情况。以问题清单为指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实行对账销号机制,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确保整改实效。在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班上,市委书记鲁毅重申“要强化‘带头落实整改’的政治担当”,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牵头整改责任。8月21日,市委常委班子用一天时间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努力方向,提出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5日前召开完毕。


(四)加强督查,下沉抓实整改。一是下沉督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市委召开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督导检查动员会,派出以省管干部为组长的6个市督查组,按照全面了解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小型座谈与专题访谈相结合、查阅台账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督查方式,下沉到五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督查巡视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和建章立制等情况。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整改。印制《巡视整改落实督查工作手册》,以各整改责任单位承担的个性问题、选人用人问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等12项问题为督查重点,明确督查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全面梳理各整改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材料,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通过督查组反馈,实现精准督查。三是传导压力求实效。加强对各区、市直各单位的调度,确保全市上下都行动起来、落实下去。坚持以强力督查打通巡视整改“最后一公里”,推动各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既抓实又抓长,真正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对党、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对干部健康成长“三个负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把巡视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市委紧扣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问题,结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以来,全市上下围绕狠抓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补课,进一步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确保巡视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有力彰显了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靠机制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源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深化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有所减退

市委认真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当前还存在改革创新的锐气不足、敢为人先的精气神弱化、思想包袱较重、改革亮点和品牌较少、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有待突破等短板和不足,深刻认识新时代佛山发展新形势,牢牢把握事关佛山发展的核心关键问题。


(1)针对“对中央和省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存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经常化制度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全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每月有重点、每次有专题”,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内容,做好经常学、长期学的部署安排。现已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7次,带动全市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100多场次,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浓厚氛围。二是突出抓好宣讲贯彻。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自学自讲,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推进学用结合,把“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佛山发展的政策举措。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精心组织领导干部示范讲、宣讲团主题讲、讲师团针对讲,并发动百姓宣讲团等各类力量广泛讲。全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4500多场次。三是推动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基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七进”活动。采取“三会一课”、专题宣讲、专题组织生活会、读书会、报告会、讲坛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研讨。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四是通过召开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碰头会和重要专项会议等,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并将会议决定事项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进落实。五是完善各类学习宣传平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新时代南海家书、顺德区北滘黄龙书院、《佛山日报》理论版、《佛山研究》《学习》周刊等平台载体,面向基层深入开展理论宣讲宣传。举办“佛山市讲师团送课进机关”“佛山机关大讲堂”等活动,集中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禅城区以铁军公园、罗登贤事迹展览馆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4+2”组合作为红色文化讲习所基地,其中铁军公园由省市共建授予“新时代红色文化讲习所”。三水区打造红色文化教育阵地,已建成“红色驿站”367个。


(2)针对“普遍反映会议多文件多,形式主义有重新抬头的迹象”问题一是严格会议审核把关,实行会议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全市重要政务活动安排,切实精简以市委名义召开会议的数量。严肃会议召开原则,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时间接近、参会人员交叉重复的会议尽可能套开。科学合理铺排会议活动流程,坚持采取小规模专题研讨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工作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严控参会人员范围,核心关联部门参会,杜绝陪会现象。今年以来,以市委名义召开的会议,有六成会议的参会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对于需区、镇(街)人员参加的会议,原则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二是严格文件审核把关,严控数量提高质量,强化文件执行力。明确市委、市政府发文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严控临时性发文项目。健全发文立项审批、前置审核及文件审核协作机制,落实起草部门主体责任,抓好统筹,提高文件质量。定期开展党内法规和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执行评估工作,将其作为党内监督、开展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发文责任,把文件落实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针对“深入一线研究解决问题所花精力不够”问题。聚焦“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沉下心来搞好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一是大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之风。市委领导班子带头,改进工作方式,深入一线解难题,沉到基层抓落实,把调查研究“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群众路线,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多走出去、沉下去,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接触,面对面了解情况和商讨问题,把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搞清搞透,深切了解群众的需求。二是持续深入抓好“深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定期收集各区、各部门“深调研”成果转化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动相关部门把调研成果转化为佛山改革发展的战略谋划和政策措施。接下来,将研究制定加强对政策文件执行情况评估的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将更多精力花在深入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上。三是建立健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使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构建完善深入一线研究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健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和企业的长效机制,市领导带头,主动走到群众身边去、走到企业当中去。按照“逐项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督办、促进落实”的工作要求,强化解决问题的督办保障机制,加强对各部门解决问题情况的跟踪督办。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健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企业暖春行动”,摸查解决群众和企业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完善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问题台账,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解决期限,狠抓落实。


(4)针对“市委在思想大解放方面有差距”问题。一是重振“杀出一条血路”的改革精神。坚决破除观念固化和思维惯性的束缚,传承“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担当、革命精神,进一步增强进取精神,重燃干事创业激情。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强化改革责任担当,在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上实现新担当新作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改革氛围,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一定有我”的作为,推动改革发展。二是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开放再深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佛山改革实践,把握新时代佛山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决破除制约佛山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再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李希同志在佛山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在全市掀起“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再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务求学懂弄通做实,以学习促进思想大解放和观念更新。组织开展“头脑风暴”“我为佛山深化改革建言献策”“八大重点社科课题研究”等系列活动,推动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果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四是精心组织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制定佛山市庆祝活动方案,高质量筹办佛山市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完成中宣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百城百县百企”调研工作(佛山市入选“百城”;顺德区入选“百县”),讲述佛山“好故事”,传播佛山“好声音”。


(5)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叫得响’的改革创新成果不多”问题。一是积极推进落实中央赋予的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方面:制定《广东省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佛山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围绕改革任务,逐年制定工作要点;深入调研、系统梳理全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政策需求,先后建立国家发改委改革试点工作信息平台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资源。两年来,试点工作获得国家发改委积极评价,佛山市众陶联探索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做法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关注并认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入市改革深入推进,相应的制度设计和规则体系基本完善。构建了“1+13”的政策文件体系,完善了区、镇(街)两级公开交易平台,建立了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征地改革明确了“一主线两区分三明确”的工作思路,构建了共建共享的征地新模式,分类施策疏解征地难题,构建了“1+7”的政策文件体系。宅基地改革正围绕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试点要求,紧锣密鼓开展试点相关工作,权籍调查和数据建库基本完成,宅基地分区管控、确权登记、退出补偿等环节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南海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的探索主要包括:①国集互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构建入市政策体系,推进规划编制全覆盖,规范公开交易、产权登记以及供后监管,实现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顺畅,权能清晰完整;②租让并举,构建土地供应新格局。尊重区域实际和农民流转意愿,着力强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管理,打破了土地出让固有时间年限的限制,实现了土地要素灵活配置机制,降低了企业初次投入运营的成本;③整备优化,创设土地统筹利用模式。通过出台集体土地整备政策,成立区、镇(街)两级集体土地整备中心,以托管方式将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整备中心进行规划调整,定期整理后统一招商入市;④平衡收益,分类施策疏解征地难题。对基础设施公益性征地、城市规划的开发性征地以及“三旧”改造自愿申请集体转国有这三种征收模式,分别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补偿,保障了农民权益,降低了征地难度;⑤统筹盘活宅基地和农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实践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南海模式,多措并举落实所有权、保障资格权、放活使用权。鼓励宅基地有偿退出、试行存量农房转经营性住房,规范宅基地上房屋托管、统租等规模化经营。推进广佛莞和深圳市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建设方面:严格按照中央、省的改革部署,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八大举措”,积极推动科技金融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运转良好,2018年科技基金新增授信企业14户、新增授信10890万元;建成了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佛山分中心、顺德分中心和广东省金融高新区分中心3个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并成立了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为佛山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搭建起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保险、投融资等金融服务试点,目前已设立6000万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推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通过与银行、投资机构的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股改等资本市场服务。二是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统筹谋划部署推进全市改革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深改组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中央深改委、省委深改组文件会议精神。三是坚持加强市级改革顶层设计和激发基层改革活力相结合。制定《中共佛山市委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推动全市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全年重要改革工作任务,明确市改革重点项目45项,推进承接国家和省改革试点项目30多项。各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群众需要,共开展自主改革项目40多项。四是加大改革创新成果培育工作。初步确定数字政府统筹建设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建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和顺德区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改革试点等为全市重点培育的改革项目。已获批成立全省第一个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5天内办结、营业执照自主办理5分钟完成;禅城区发布智信禅城IMI身份认证平台及相关应用,成为全国首个探索区块链政务应用的县(区),“区块链+社区矫正”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改革经验获得国家自然资源部肯定;顺德区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通过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积极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请示顺德区率先建设广东省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验区,并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研究通过;三水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完成并上报。五是加强改革经验总结与宣传。持续加大改革成果的总结力度,“生好孩子、取好名”,要叫得响,能在全省、全国推广。加强与南方日报等媒体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确定一批较为成熟的改革事项进行深度报道。对禅城区基本解决执行难、南海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南海区桂城街道探索非户籍人口融入、市工商局商事制度改革等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在全市交流推广。


(6)针对“对一些长期制约佛山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不敢碰硬,一拖多年”问题。一是进一步理顺市级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市级统筹协调能力。开展“明确市、区、镇(街)管理职能,走出一条百花齐放、万紫千红的发展模式”重点改革项目,加强市级在关键发展要素、基础性发展资源、统筹发展等宏观协调能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对下放各区的1025项事权开展重新评估;印发《佛山市镇(街)权责清单通用指导目录》,各区根据全市镇(街)通用目录的2846项,开展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佛山市构建“强市”“活区”“实镇”发展新格局的实施方案》。在加强市级财政统筹方面,开展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合理划定市区财政分成比例,增强市级宏观调控能力,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制改革方案和财力测算方案。在调节区域发展不平衡方面,建立完善全市生态发展补偿和体制改革过渡期均衡补偿等机制,对各区额外承担的有关责任进行一定的补偿,保障各区利益均衡和资金的平衡过渡,改善各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状。推动各区产业协同发展,围绕佛山市打造万亿规模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基地重大战略,开展市、区联动招商。根据全市产业的错位布局,引导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产业项目落户经济发展较弱势的地区,优化各区产业空间布局。二是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对照已分解的72项工作任务和所建立的工作台账,开展专项督查。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普通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实行编制备案制改革。优化提升人才服务,出台《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三是借鉴国内先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经验,深入五区和佛山高新区调查研究,加快推进佛山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工作。四是研究优化中德工业服务区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中德工业服务区的支撑引领作用。


(7)针对“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问题。一是强化市级顶层规划,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目前已启动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了前期调研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计划于2020年完成。二是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完善控规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佛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混合使用指引》《佛山市中心城区用地建设强度管理规定》,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控规整合(二期)编制工作。三是加强中心城区各类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着手制定《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佛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导则(试行)》。四是加快实施强中心战略,印发实施《佛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形态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市、区领导联系挂点中心城区城市形态提升项目方案》,全力提高中心城区城市品质。五是统筹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和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顺德段等项目建设。六是开展“断头路”连通5年行动,计划2018年打通断头路20条。目前,2018年度计划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七是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工作,编制《佛山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计划2018年全市建设300公里污水管网(含改造和新接通水)。八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出台《佛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建立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机制。九是开展绿化行动,以实施《美丽佛山五年绿化行动计划》为抓手,制定2019-2023年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库。编制《佛山市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城区内新建公园30亩以上的纳入补助范围。


2.确立新发展理念尚未到位,创新驱动存在差距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对标省内外先进城市,市委深刻认识到佛山市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发展方式比较粗放,制造业大而不强,新旧动能转换有待提速等短板和不足。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建设性、指导性意见,为佛山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委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有关意见建议,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把“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为佛山未来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突出改革开放、创新引领,初步形成了《佛山市关于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省前列的行动方案》,以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为龙头,牵引“一环创新圈”集聚融合,举全市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奋力在新起点上再出发,推动佛山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1)针对“制造业总体水平不高,大而不强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实施《佛山市智能制造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广东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正式启动,美的库卡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与世界级无人机创新项目进驻。积极协调推进总投资达800亿元的碧桂园机器人谷项目正式签约落地,该项目在佛山布局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从研发到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的全产业链,促进佛山制造提质增效。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实施《佛山市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大力扶持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继续办好第四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吸引更多高端优质的装备制造业项目落户佛山市。三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在研究制订《佛山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佛山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佛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大力推进长江汽车等氢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电子信息生产和检测装备、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发展。四是抢抓军民融合发展机遇。研究编制《佛山市军民融合发展2018年工作要点》。建立军民融合发展的市级决策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富国强军的有机统一。搭建军民融合优势资源共享平台,加快技术、资本、信息、人才、设备设施等资源要素的军民互动。高标准推进广东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中心、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佛山军民融合技术推广中心、广东空间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德雅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广东智慧智造研究院等重大平台建设。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发展创新示范区,推动佛山市纳入广东省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军民融合专业孵化器,引导设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产业联盟、军民融合两用技术交易中心等机构,推动军民技术和成果双向转化。五是强化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支撑性、引领性项目。把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招商的重中之重,研究制定《佛山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全面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以驻深办为招商据点,深耕深圳机构平台、协会活动、企业招商资源。六是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强做优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科技服务、商贸会展等基础好、空间大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广东工业设计城通过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审核,“市长杯”企业专项设计赛后续活动进展顺利。深入实施智慧物流腾飞计划,已评定六批共31家智慧物流腾飞试点企业,以点带面,促进佛山市物流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依托广东金融高新区、“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等平台载体,建设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产业金融中心。七是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落实《佛山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工作方案》及“粤十条”“佛十条”等政策措施,坚持政府帮扶引导和企业内部挖潜降负双向发力,着力打造制造业成本“洼地”。建立完善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发布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清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出台进一步规范佛山市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发动和鼓励企业申报电力市场交易,持续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鼓励企业抱团发展,支持重点行业协会或同类型企业组建行业联盟,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和交易成本。复制推广众陶联经验模式,众塑联成功上线,众铝联正抓紧筹备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八是推动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研究确定2018年后备大型骨干企业名单,印发《佛山市2018年市领导挂点联系大型骨干企业工作方案》,加强联系和服务。积极推动本地企业增资扩产,密切跟进新宝电器建设小家电全球知名品牌引进和双创孵化智造基地项目、科达洁能建设数字化陶瓷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等。九是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和效益。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库,实现对企业精准服务,加强对“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围绕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结合《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制定工业企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了《2018年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大力挖掘和培养具备潜力达到“四上”要求的小微工业企业。十是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实施《佛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2018年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拟支持项目28个,安排资金2000万元。十一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落实《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6家企业成功入围2017年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二批),佛山市被省列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2018年全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累计达148家。


(2)针对“创新能力不够强”问题。

关于“创新能力不够强”问题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R&D经费的稳定增长机制。省科技厅公布了珠三角九市R&D/GDP占比数据,佛山市以2.34%位列珠三角第五位,增长率达到8.6%,基本与GDP增长率持平(2017年佛山GDP增速为8.5%)。二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和手段。推行企业研发费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创新券后补助、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补助方式,探索普惠性专项资金新模式,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对每个团队的资助幅度将由100-800万元提升到200-2000万元,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吸引更多企业积极投入创新、主动创新。制定完善《佛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采用信贷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等形式,健全财政资金对科技型企业投入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建立多维度、多方式、多渠道的投入体系,鼓励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科技研发,力争R&D占GDP比例逐年攀升。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举办佛山市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培训会,激励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发动各区企业提前进行研发补助资金项目备案,截至目前,全市1451家企业进行了年度研发补助资金项目提前备案,较去年全年数增加了903家企业、同比增长超300%。密切跟踪新型研发机构、市级研发机构及季华实验室等科技研发投入情况,做到应统尽统。


关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相对较少”问题。一是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培育。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大力引导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入库培育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到佛山市落户,开展市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佛山补助申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创新能力与壮大企业规模并重,努力把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独角兽”企业。制定《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19项政策措施,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着力集聚科技服务机构,培养了200多家科技服务机构为佛山市中小型企业开展多元化科技服务。促进国星光电、科达机电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大、做专、做精,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开展2018年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50强测评前期准备工作。三是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开展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和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截至9月底,已组织316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第一批市级工程中心,组织超过360家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工程中心。接下来将积极动员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程中心认定,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51%、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关于“佛山高新区排名相对靠后”问题。结合新调整的国家高新区考核指标,全力以赴补“短板”,确保创20强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佛山市已经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佛山高新区争创全国高新区20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佛山高新区创20强工作。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印发《佛山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20强行动计划(2017-2020年)》,建立分工明确、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最新的高新区新评价体系,制定2018年佛山高新区“一区五园”目标任务并分解至各园区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计划切实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对标先进。对标前30强国家高新区最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佛山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服务项目》《佛山高新区创新发展指数2018》《佛山高新区综合评价与对标分析2018》等课题研究,实施佛山高新区创新发展研讨会与智库支撑系列活动、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协同创新联盟组建及瞪羚(独角兽)与单打冠军企业培育等,力争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加强探索创新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充分授权工作,20多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已上报至省政府;市政府正式授予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行使第二批61项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前正在开展业务培训及推进事权承接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借鉴广州开发区、清远高新区等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的经验,积极向省申请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目前,《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已上报省委、省政府。五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瞄准世界一流园区和国内省内先进园区,加快实施“聚焦高新629行动计划”,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推动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生态环境营造、产业跨界融合、构建双创人才高地、科技金融创新提升、国际合作开放发展六大行动,实现高新区跨越式发展。


(3)针对“国有企业规模小,发展不均衡”问题。一是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重点推动水务股份等企业上市。二是引领撬动社会资本,打通企业融资渠道。三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四是加大符合国资布局且经济效益较好的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快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均衡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狠抓“处僵治困”工作,“僵尸企业”全部实现市场化出清,彻底打破企业“僵而不死”的状况。五是制定完善了市国资委和市属国企的五年战略发展规划,聚焦公用事业、路桥建设、轨道交通、金融、文化旅游、创新创业、城市升级等主业发展。六是优化市国资委行政审批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下放取消和授权管理一批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的通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及监管事项权限,激发企业经营活力,推动国有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企。


3.共建共治共享任务艰巨,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还要加大力度

(1)针对“土地粗放低效开发”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挖潜利用低效存量土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了“计划+规划”为核心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可采用多种供地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配套出台了地价计收办法,鼓励旧村居旧城镇改造。印发《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及《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鼓励对产业发展保护区范围内产业用地进行整治提升,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棕线”的概念,计划通过一系列用地保障和鼓励集约利用的措施,逐步形成全市产业用地保护和管理的机制体制。二是加强对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规划统筹,出台《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村级工业园”进行统一、清晰的界定。搭建全市统一的村级工业园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一张图、一个平台、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对村级工业园内整治提升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根据产业发展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控制线等规划,将市域范围内的村级工业园用地按改造类型分为“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复垦复绿”“功能转变”四大类,计划以三年(2018-2020年)为时间节点,完成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任务,建成一批主题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园区。2018年全市范围内启动16个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示范项目。三是部署“一村一策”环境整治。按照“分批分类”的思路,连续三年每年推进100个村(社区)的村级工业园“一村一策”环境整治提升。印发《2018年度佛山市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确定2018年100个村(社区)的村级工业园环境整治名单。经排查全市共有6243多家企业纳入整治范围,目前已完成3028家企业的环境整治。四是以城市治理为抓手,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市村级工业园纳入“三旧”改选标图建库,对符合“三旧”改造政策、具备改造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改造提升。五是从资金、产业用地、协议流转等方面进行全面扶持。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地券”制度,鼓励将不适合改造提升的区域复垦为农地,腾出的指标用于适合改造区域的产城建设,探索向存量空间要发展红利的新模式。六是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改造项目推介。在土地整备阶段就统筹开展招商工作,组织各区积极召开城市更新项目的招商推介会,优先选择投资强度大、土地产出收益好、土地节约集约的利用程度高的项目。


(2)针对“城区人均绿化指标排名不高”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建成区公园绿地43.1公顷。力争2020年底前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在珠三角排名稳步提升。一是加强统筹。印发《佛山市建设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2年)》,把提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整改工作与当前正在推进的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生态绿心群结合起来,严格保护和控制48个河心岛的开发建设,对重点项目精准发力。二是建立完善绿地生态一张图动态维护管理体系。对原有绿地生态规划进行整合,印发《佛山市自然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建成区公园绿地实施项目库,组织技术组初步梳理近期、远期项目库。三是着力抓公园绿地建设。目前正编制《美丽佛山五年绿化行动计划》,对全市增绿建设提出具体的项目计划。四是大力发展立体绿化。深入研究立体绿化实施意见,制定资金补助、指标折算等相关配套政策;在市中心城区筛选一批公有物业,率先开展屋顶绿化试点工作。五是强化公园绿地的规划指标控制。印发《关于在控规编制中落实城市绿线和生态控制线的通知》,落实控规编制单元内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公园绿地保证对公众开放使用并纳入市政管理。


(3)针对“空气质量指数不高”问题。一是出台《佛山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佛山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间。二是加强工业源整治。印发《佛山市锅炉综合整治方案(2018-2020年)》,目前已完成49家VOCs省控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印发《佛山市家具制造行业大气污染深化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共清理取缔217家家具企业;起草《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方案》,推动全市58家陶瓷企业分期分批于2020年9月底前全面改烧天然气。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印发实施《佛山市2018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佛山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机动车垂直遥感监测试点,全市推广应用氢能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四是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令整改、责令停工,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撒漏行为,并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登记。五是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出台《佛山市2018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按要求完成本年度的落后淘汰工作。六是推进通风廊道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出台《佛山市城市通风廊道专项规划》,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和空气污染。


(4)针对“水环境特别是广佛交界区域河涌整治任务繁重”问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系统推进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工作,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广佛跨界区域河涌和涉及佛山水道、水口水道、西南涌和芦苞涌的不足2公里的支涌共300条广佛跨界区域河涌实施水质检测,紧盯溶解氧和氨氮两项关键指标。今年1-9月,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达到省考核要求;12个国控或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3.3%(考核要求为83.3%)。主要整治措施:一是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突出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河长制和湖长制,新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厂,禁养区畜禽养殖关停清理。二是实施市级生态环境督察。对五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市级生态环境督察,水质状况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是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区分别召开市生态环境督察反馈会,分类整改督察发现问题。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印发《佛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方案,计划在今年内完成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环境保护工作。四是全域治理生活污染源。2020年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58间,总处理规模为264.6万吨/日。依法清理入河排污口,2019年底前全面取缔和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五是整治黑臭水体。对建成区6条黑臭水体开展“长制久清”治理,力争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对每条河涌编制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


关于“广佛交界区域河涌整治任务繁重”问题。将广佛跨界河涌治理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发挥生态环境督察、环保联动专项执法作用,实行环保案件“一案三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拐点性改善。一是完成一批重点治理工程项目。例如汉岗涌一体化设施已经完成安装,西南涌底泥疏浚工程、芦苞涌疏浚工程已进场施工。二是推进广佛跨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扩建工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全面开工,广佛跨界区域24间污水厂提标改造投资超12亿元。三是广佛联合整治,力争做到一张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建设,跨区域联合整治。四是持续实施全域治理生活污染源、控制工业污染源、整治农业污染源、有效削减内生污染源、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等六项重点工作。


(5)针对“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基层治理难度大”问题。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实施“党建统领·三治融合”农村基层治理工程的行动方案》《佛山市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省前列的行动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统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二是协调推进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群众上访诉求”意见进行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对重大矛盾纠纷隐患进行重点督办。三是统筹推进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大对风险点比较集中的重点领域和特定群体的关注和治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四是集中力量督导解决省交办重点个案、历史遗留问题“骨头案”。为加快剩余案件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推动社会矛盾类重点案件处置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社会矛盾化解处置情况开展督导的通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做好矛盾化解和预防工作。省交办案件已化解8宗,“骨头案”已化解10宗。五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1-9月,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580次,调处矛盾纠纷8739多件;“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在全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已实现全市覆盖。六是开展普法宣传。目前市级媒体普法平台有《法治佛山》电视栏目和《法治佛山》电台节目,均在黄金时段播放法律知识常识,引导基层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传递正能量。


(6)针对“2017年,全市到省上访数量居高”问题。一是强化信访工作一盘棋思想。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工作抓手,定期深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考核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全市形成市、区、镇(街)三级领导包案制度,目前,上级交办的“国专件”和“省专件”均已全部按省要求程序办结,其中有34宗案件签订了《息诉罢访书》或《调解协议书》。三是全力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以“四攻坚一聚焦”为工作思路,加大对信访矛盾纠纷的主动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力度。开展涉农、劳资纠纷、房地产、金融、涉军、环保等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化解一批群众合理合法的信访诉求,切实提高案件化解率。四是建设全市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该系统于7月16日正式上线,并已开展对各级各部门的第一期培训,实现了省、市、区、镇(街)、村(社区)五级全覆盖以及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的一体化。建立起信访受理、办理和督办三个平台。目前全市五区三个平台均已正式建成运行,解决了多头受理、重复交办、答复口径不一、转送办理督办脱节等问题。五是大力推进信访机制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听证评议制度,提高复杂疑难案件办理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完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等机制,加强信访工作的前瞻性,通过制度创新和源头治理,逐步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7)针对“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安全发展。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把安全生产作为城市发展的前提、基础和重要保障,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源头管控,要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上马、不安全不生产。二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先后组织了道路交通夏季攻势行动、运输业专项攻坚行动和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旅游、消防、电力等治本攻坚专项督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击台风“山竹”的要求,全民动员、众志成城,取得了抗击台风无人伤亡的最佳效果。三是以制度化成果确保《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在佛山落地生根。9月1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规定》,对各级各部门再学习再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期将制定《佛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细化落实。四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执行力建设,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到位。印发《佛山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2018-2020年)》,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建立长效机制”步骤,采取企业自查自评、政府(部门)复查复评和执法强制、淘汰等递进方式推进落实。五是完善城市安全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推动监管方式转变。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一个系统”“一张图”“一张表”,收录现场检查图片14735张、应急预案9268份,实现对全市4922处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全覆盖、身份证式管控。下拨3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机器换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核,有序推进机器换人工作。六是勠力同心、合作共治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项目。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佛山智慧安全城市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清华大学合作成立清华大学佛山市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与国家部委合办2018中国安全产业大会和中国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年会。七是严肃落实事故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定《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发生事故的属地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领导干部依照规定进行约谈。加大对“2·7”轨道工程坍塌渗水重大事故和“3·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和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落实,发挥事故处理的警示告诫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仍需加强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深化学习研讨,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二是开好各级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8日至25日,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先后召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1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工作指引,市委常委班子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市委常委班子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党性锻炼,达到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效果,为做好下一步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定基础。三是从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针对质量不高等问题,印发《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市委组织部与市纪委监委牵头组成52个督导组,进行两轮督导。其中,市委书记鲁毅带队到南海区进行督导。市纪委监委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对73家综合监督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督导前,分别举办2期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暨业务培训班,对各督导组联络员、各区和市直各单位的业务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辅导。


(2)针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认真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执行。建立常态化督办机制,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巡察工作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都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全面摸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委书记鲁毅身体力行,抓住关键少数以谈话提醒等方式,敦促有关同志自觉运用两个《条例》指导实践。二是在绩效考核中提高党的建设指标权重。9月1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2018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在各级指标体系设置中,把党建工作排在第一位,权重最重(其中对各区的考核,党建工作由14分调整为23.5分;对市直单位的考核,由14分调整为21分),体现了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心。三是抓党组促机关党建“走在前”。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市直单位机关党建“走在前”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单位针对党组运行不规范、党组会和局务会(班子会)混开等问题开展自查整改。举办机关党建业务培训班,重点就党组条例业务开展培训,指导推动市直各单位规范党组运作。统一印制党组会议记录本,发给市直各单位,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制定《党组会议工作制度》《党组工作规则实施细则》,或修改完善《“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明确非党组成员无表决权,杜绝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代替党组决策。四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工作。加强换届台账管理,对处级以上单位基层党委换届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排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被指出问题的市公盈公司党委已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五是建立抓党建工作提醒通报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党建工作约谈提醒通报机制的通知》。已对被省委巡视组直接点出问题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


(3)针对“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一是抓实抓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1+3”系列文件的落实落地。统筹抓好《佛山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实施村(社区)重要事权清单管理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意见(试行)》《关于开展村(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1+3”文件的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安排部领导围绕落实“1+3”文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重点任务挂点包片督导。二是坚决撤换调整“四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目前已撤换调整16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是持续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照省“六对接六查找”要求,开展两轮“拉网式”排查,将43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列为整顿对象,市、区、镇(街)三级43名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对应挂点整顿43个村(社区)党组织。四是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关于梳理基层党建有关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各区认真梳理本地区优化设置基层党组织情况,巡视反馈指出未设立党委的村(社区)党总支部、党支部已经全部改建为党委。


关于“有的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两轮农村基层党组织涉黑涉恶涉腐问题专项巡察。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涉黑涉恶涉腐问题、权力运行和干部廉洁履职问题,共对38个村(社区)和1个镇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834个、问题线索240条,其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1条,已立案31件。二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了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170个、问题线索23条。对去年十二届市委第一和第二轮被巡察的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巩固巡察监督效果。8月23日,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暨2018年第一轮交叉巡察。贯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修订《中共佛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三是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市纪委监委与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单位的协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坚决查处公职人员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非法手段垄断农村资源、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等问题。今年截至9月15日,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01件1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共追回赃款1280万余元。四是全面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化城乡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佛山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巡视整改期间,全市共摸排处置基层违纪违法线索1732条,立案425宗,结案2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9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


2.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层层递减

(1)针对“巡视期间收到的反映处级以下干部的信访举报较多,一些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问题。一是办好办实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目前,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举报件的办结率87.2%。力争年底前实现办结率100%的工作目标。二是创新信访举报处置机制。建立基层“一把手”信访举报提级归口受理、分类处置机制。建立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常态化机制,压实基层初信初访责任。三是严厉打击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民生工程以及资金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领域案件的直查督办。今年1-9月,全市立案查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国企国资等重点领域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0.3%。四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两条主线,深入开展随机抽查、交叉抽查和专项检查,定期与对口扶贫地区召开联席会议,完善廉情信息报送和线索移交机制,开展联合审查调查。五是从严惩治官商勾结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严查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重点查处借用他人名义参与企业经营、收受干股和分红、获取不正当投资收益等行为以及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今年1-9月,全市立案查处涉及经济类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约400人。六是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廉政风险同步监督。在全市范围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廉政风险同步监督工作,目前五区及市直单位已列出项目清单232条,项目投资总金额超过2500亿元。五区、市国资委、市卫生计生局、市人防办、市代建中心、佛山水业集团等单位均已开展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防控监督工作。


(2)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纪检机构仍不健全”问题。一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终身问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提醒谈话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的日常监管,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照省纪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流程图》,开展一案双查,严格实行“终身追究制”。今年截至9月15日,共提醒谈话506人次,共有15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二是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和基层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建立“线上评估+线下监督”的考核评估机制。基层政治生态评估系统已在禅城区上线运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将于近期上线试运行。继续发挥佛山廉政智能监督问责系统作用,强化对基层党组织“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行为的监督,对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督促整改纠正。三是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落实国企党建整改。市国资委召开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会议,研究国有企业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问题;对纪委书记就有关办理违纪案件程序、党内监督有关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频次、信访件举报人保护制度等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印发《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八个一”活动的通知》,在市属国有企业中部署开展“八个一”活动,对各企业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任务目标。印发《市国资委所属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属各国有企业明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职责,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对市属国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市属国企建立完善四方面制度,包括:建立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完善国企党组织成员党内分工,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制定国企党建任务清单;建立国企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四是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配齐配强纪检机构人员。印发《关于开展纪检机构设置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纪检机构设置和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不到位的基层党组织28个,现正督促相关党组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配齐配强人员。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针对“‘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迅速布置专项整改,全面开展近两年的“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区各部门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专项整改。二是结合各区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对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2018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扶贫等民生领域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于2018年10月底前在辖区范围内完成“小金库”专项检查,同时围绕基层正风反腐要求,结合各区的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扶贫资金等民生领域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及公务支出内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2)针对“因公出国管理不规范”问题。印发《关于因公出国管理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改工作分为深入自查自纠、出台规范管理文件、从严审核审批、举办专题培训、全面总结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开展因公出国自查自纠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因公出国管理有关问题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委、市直各单位共68个相关部门对2016年以来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各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针对巡视整改涉及市某局的专项问题,督促该局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出差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梳理规范本年度出访计划,取消不合规团组,完成对本项问题的整改。二是建章立制,提高规范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对前阶段各部门因公出国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年度因公出国计划和限量管理、出访任务、人员组成、出访行程、出访经费使用、加强监督等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六个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申。三是从严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团组。坚决禁止无实质性内容或成效不明显的因公出访团组,严控计划外(临时新增或调整)团组,对申报材料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坚持出国经费先行审核,未经审核,外事部门不予受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及公务支出内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抓好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和控制”作出严格要求。重新评估2018年已报出访计划尚未出访的团组出访任务,在任务的实质性和预期效果、出访人员、行程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从严掌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完善。四是举办全市规范因公出国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外办负责同志对因公出国管理的形势、任务、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全市110余名外事管理干部及专办员参加培训。五是久久为功,继续做好今年各单位出国计划执行情况及指标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梳理今年尚未出国团组计划,对后续出国团组计划提出个别调整意见。认真回顾全面总结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以强烈的问题导向意识,规范完善程序,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纠治问题反弹回潮。


(3)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要求各区、各部门根据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同时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单位一把手以及各区委的监督责任。二是抓好督促检查落实。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各区、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以抽查的形式进行专项督查。绝大多数单位和镇(街)都能高度重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领导办公用房整改达标率100%。其中巡视发现问题的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办公用房配置。加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动态管理机制,采用实名制的方式进行管理,要求各区、各部门对有关人员的办公用房相关信息逐一登记备案,随部门领导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4)针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具体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责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增强全市干部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善于作为的作风。一是加大对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工作扶持力度,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指导园区发展具体工作。组织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的企业参加佛山工业互联网峰会,营造发展氛围,带动园区发展规模和质量提升。开展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帮助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使用好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同时,指导和服务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与广东开普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在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区共建数据中心。二是金融服务网站已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于8月10日正式上线运行。资本市场业务系统已经完成整改修复,并于7月31日上线。目前,市相关部门正在申请金融服务网和资本市场系统运维托管,确保网站和系统稳定运行。三是有关土地使用权人已于整改期限内将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缴交完毕,整改完成。四是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干部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优化绩效考评机制,指导各区积极探索鼓励担当有为的有效举措,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强化“三个区分开来”的执纪导向,出台《佛山市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努力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惩治腐败的干事创业环境。

(5)针对党费、课题研究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党费交叉检查,优化党费财务管理流程,全面核查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修订调整《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应收暂付业务报账指南》《“应收暂付业务”报账业务指引》。二是修订完善党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费划拨流程,规范党费使用项目,加强下拨党费的跟踪检查。三是对结题不结算的课题进行清理审计,终止相关课题经费报销,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并将课题研究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账户统一管理。四是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佛山市市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对科研课题资金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对口帮扶资金存在风险”问题。一是设立专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有关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二是财政、审计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集中进行资产摸底清查和帮扶成效的专题调研。市纪委监委带队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三是协商沟通,调整优化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园区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审批制度,重点对三级架构所承担的对口帮扶职责进行梳理,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落实管理工作。四是严格规范对口帮扶资金使用,两市协商建立帮扶资金双方联动监管机制。五是加强国有企业资产和资金监管,着手研究理顺园区国有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和园区国有企业完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对口党风廉政建设。对口帮扶指挥部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定期谈话,在帮扶团队中成立党小组,指派纪检专员落实监督责任。七是对口帮扶指挥部把规矩挺在前面,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


2.针对“‘三旧’改造及土地低价出让涉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一是开展“三旧”改造项目问题清理。对省委巡视组抽查2014年以来的“三旧”改造项目,逐项进行筛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对经查属实的,严肃追究人员责任。对被明确指出问题的雄盛王府井、绿地慧谷广场、中大皮革城三个项目,从交易依据、出让程序、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核查、整改,现均已整改完毕。二是统一全市“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其中包括《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集收储补偿办法》,该办法建立了五区统一的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杜绝人为因素对地价计收标准的影响,建立公平、公开、阳光透明的计价体系。三是明确土地出让价格的拟定范围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印发《关于印发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相关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区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范,必须按规定进行地价评估,并根据地价评估结果,结合政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经招拍挂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商住等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底价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严禁按基准底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标准。出让底价低于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底价的70%,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已安排专职人员跟进各区土地出让公告,一旦发现设置排他性条件和量身定做虚假招拍挂,一律书面叫停交易;屡教不改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五是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文件,及时修订完善区级土地出让配套文件。对被指出问题的区级文件已暂停执行,在上级新政策未出台前抓紧完善土地出让政策,新项目将按新政策执行。


3.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高

针对“招投标不规范或涉嫌围标串标”问题。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清理。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抽查的近年来全市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基建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逐项进行筛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属实的,严肃追究人员责任。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文件,规范招投标当事人行为。出台《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修订完善《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综合评价法评标标准设立暂行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指导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将围标串标等行为的认定情形在文件中明确,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和人为因素干扰,压缩招标人可操作的空间。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对评标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的专家,暂停评标资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开展了两场评标专家业务培训会,共计约900人次参加。四是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管,注重招投标过程信息公开。对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进行真实环境测试,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预计在年底前上线运行,推进招投标信息“五公开”,提升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五是开展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登记后的随机抽查工作,核查各类建筑行业企业共46家,对不符合要求的14家失信企业予以通报并实施诚信扣分,强化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制定《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579家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进行信息核查。六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监督。严格执行《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和《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组织实施同步监督,建立台账和开展工作联动。


关于“某地铁线部分项目重复或多计算费用”问题。经查,重复计算费用是由于个别地铁线建设模式调整,多计算费用主要由于缺乏行业统一的收费标准。目前,市有关部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核减重复计算、多计算的全部费用,正对有关人员开展调查。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修订完善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非招标项目(小额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


关于“一些区的公益项目,因对工程的跟踪监管不到位,存在工程质量隐患”问题。涉及该问题的两个公益项目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康园项目建立了“一单一档一检”落实自查整改,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已基本消除监理通知单反馈的问题,同时完成相关工程资料的整理。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了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审计,组织了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重新进行全面评估,配强建设工程监管队伍,加强培训。二是北江文化中心项目由专业补强公司实施加固,8月已进行了竣工验收。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有关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正在组织进行。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立项和招投标活动,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内外勾结、违法围标等行为,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四)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有差距

(1)针对“人才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关于“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数量,与先进城市相比有明显差距”问题。一是实施人才举荐制度。制定《佛山市人才举荐实施细则》,对举荐者给予奖励。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出台实施《佛山市全职引进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研发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业务受理。修订《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提高团队资助标准。二是大力引进博士博士后人才。出台实施《佛山市新引进博士博士后、进站博士后和新建博士后载体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研发网上申报系统,受理申报业务。三是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落实创办职业培训学校、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高技能人才入户、“大城工匠”实施意见等扶持政策。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对企业首席技师、骨干技师给予工资外津贴;建立多层次技师工作站,深入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工作;针对职业新工种,鼓励龙头企业建立新职业行业标准。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发动和组织职业技能大赛。


关于“全市公务员中具有理工类专业背景的人员偏少,与佛山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要求不相适应”问题。一是对全市公务员队伍进行摸底调研,制定加强理工类公务员招录比例工作计划。现已完成对全市公务员队伍调研分析,形成了《佛山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分析报告》。二是计划每年面向全国选调一批专业型、技术性较强的公务员,争取到2020年全市干部队伍中具有理工类专业背景人数比例提升到24%。三是围绕当前佛山改革发展对干部专业化的要求,开展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城建规划、金融投资等专题培训。


关于“基层单位缺专业干部,专业干部缺基层经历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一是推动多领域、多层次挂职锻炼,健全全市规范化、制度化的干部挂职锻炼工作体系。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在市直机关和镇(街)之间开展为期两年的双向挂职锻炼,将优秀专业化年轻干部派往基层学经验,将镇(街)基层干部安排到市直单位拓视野。目前,选派了2批共130名干部开展双向挂职。二是建立健全干部双向交流互动机制,破除体制机制壁垒,加大体制外专业人才与体制内优秀干部双向交流力度。三是通过选调、招录和选调生工作,为基层物色专业干部。


(2)针对“一批关键岗位长时间空缺,干部群众对此意见较大”问题。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已经配备一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并结合机构改革逐步理顺。


(3)针对“干部晋升和流通瓶颈亟待打通”问题。通过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干部交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努力破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流通壁垒,从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拔专业化干部到市、区机关任职。积极调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体制,推进国企干部与党政机关干部交流工作。在相关国企探索实施科级干部公选,继续理顺体制内外人员的交流瓶颈。


2.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选人用人政策和程序有差距。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有的搞‘一言堂’”“有的搞违规入编”“有的超规格配备干部”“有的搞年龄‘一刀切’”“有的程序倒置”“有的执行回避制度不严”等六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实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对2014年以来选人用人工作,围绕35个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和整改。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大培训。印发开展党组(党委)书记讲干部条例的通知,要求党组(党委)书记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进行宣传和解读,解决部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精神理解不透彻问题,对全市组织人事干部开展选人用人规范化培训。建立新任职干部任前党章党纪党规考试制度。


(五)依规依纪依法,认真处置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认真做好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将接收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逐一分解,归口处置,优先办理。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实地督导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办结率、查实率、成案率,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的检验。目前,省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结率87.2%;省委巡视组转(交)办问题线索已办结1条,立案3条,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进行调查。


三、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佛山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委将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所有巡视整改事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贯彻,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坚决做到真改、实改、限期改,压实“两个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整改问题见底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坚决以“钉钉子”精神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和逐步解决的事项,积极主动向上汇报协调,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整改全面到位。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固化整改成果,扎紧制度笼子,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坚持抓整改落实与抓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整改落实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锤炼党性的过程,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深调研成果运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用好巡视成果、放大整改效应,积极把巡视整改转变为加强佛山发展的强大动力,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努力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佛山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0757-83322381(工作时间);

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528000;

电子邮箱:

fsswdcs@foshan.gov.cn。


中共佛山市委

2018年11月26日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中共佛山市委

辑:梁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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