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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市疾控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共招聘86人

作者:上海发布 来源:上海发布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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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有志于投身医疗卫生事业的筒子们注意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在公开招聘66人,包括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等。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有意愿者请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正在公开招聘20人,包括研究评价岗位、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公共卫生编辑初级岗位等,报名采取材料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122号802室。详见↓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招聘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拟招聘数30。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拟招聘数27。

(三)公共卫生编辑初级岗位,拟招聘数1。

(四)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初级岗位,拟招聘数8。


二、招聘岗位


(一)公共卫生医师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疾病与公共卫生监测;指导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其他公共卫生医师所需承担的职责。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有志并忠诚于从事公共卫生领域工作;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习能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先。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包括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毒性检测检验、分子生物检测(常规DNA序列分析,DNA通量测序数据分析等)、病媒生物检验、放射诊疗技术质量控制检测等。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医学检验、病原生物学、微生物、分析化学、化学、卫生毒理学、生物工程、生物统计、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放射医学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有志并忠诚于从事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工作;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习能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先。


(三)公共卫生编辑初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独立完成责任稿件的审稿、编辑、校对的工作流程,并做好杂志的排版工作;负责对稿件的逻辑及统计分析方法和结果(含图表内容)进行审阅,并按照杂志的规范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作者进行修改处理;协助做好稿件的终审工作,确保每期杂志按时、按质出版;协助杂志网站信息发布及更新、维护工作;协助做好编辑部管理工作,联系编委及审稿专家,听取读者、作者及审者的意见和建议。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或相关医学背景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有志并忠诚于从事编辑工作者;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习能力;

(4)有较好的中英文基础及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

(5)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先。


(四)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岗位


1.岗位职责

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的政策研究、专题调研以及制订疾病预防控制策略、措施、方法和技术等相关工作职责。


2.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卫生事业研究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有志并忠诚于从事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工作;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优秀的学习能力;

(4)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在校期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者优先。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https://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至2018年12月25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回复的面试通知,并将以邮件的形式发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才。


(四)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人员根据中心要求参加体检。


(五)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面试等测试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中心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地址:zhaopinzb@scdc.sh.cn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研究评价岗位,职数3名;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职数4名;社区卫生管理岗位,职数5名;健康促进组织指导岗位,职数5名;新媒体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研究评价岗位

招聘职位说明:负责开展健康教育作用与效果的系统监测评估,做好市民健康素养的评估。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分析、统计,对监测到的信息加以分析和统计,撰写报告,为相关部门提供及时的资讯和参考。


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公共卫生或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统计与流行病专业优先,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能够独立设计调查方案、问卷,组织开展调查,进行数据收集、分析及完整报告撰写。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招聘职位说明:

完成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项目的设计、组织、执行和实施、评估等工作。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总结、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典型经验与适宜技术。


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公共卫生或卫生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创新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社区卫生管理岗位


招聘职位说明:

指导各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工作;开展社区卫生政策研究、宣传与培训;推动社区卫生政策实施与落实;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相关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评价;了解参与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及相关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卫生管理或卫生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健康促进组织指导岗位

招聘职位说明:

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教育机构和部门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业务指导;做好健康需求调研和评价,有针对性的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市整个网络的指导和管理。


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公共卫生或卫生相关专业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能够独立开展课题设计、调查、分析、报告撰写;有较强的沟通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新媒体岗位


招聘职位说明:

负责市卫生计生委官方新媒体的日常运营维护,负责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的新媒体发布和管理等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

35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熟练制作新媒体的专业技能,具有新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材料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陕西南路122号802室。请在简历右上方注明应聘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止。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初试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考察应聘者的综合业务能力,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复试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初试成绩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一般按1:1.5(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初试考生的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由中心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主考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身体检查

体检应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考察

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王老师

邮 箱:jczx_rsk@163.com

联系电话:34198020、34198021



资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编辑:吴泽斌、张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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