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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斑马线!深圳4岁女孩生前最后10秒视频曝光,又是这个疏忽

作者:深圳大件事 来源:深圳大件事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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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不管你是行人,还是司机

大件事君今天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会过马路吗?



几步路、几秒钟

有时隔开的却可能是

这辈子最遥远的距离

2018年12月01日23时12分许,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河东工业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碰撞,致一4岁女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场悲剧原本能否避免?


最后的牵手

2018年12月01日23时12分许,在河东工业路路口斑马线处,4岁的陈某在其长辈的牵手带领下过马路,这时刚好张某某驾驶粤D6****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



据@深圳交警消息。小轿车左前车头与在河东工业路由东往西步行至该路口斑马线的陈某身体发生碰撞后,造成陈某倒地并被该车左前轮碾压,最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就是这么一瞬间

悲剧发生了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现场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河东工业路路口,晚上有路灯照明,该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



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行人走的是斑马线吗?

这次事故涉及视觉盲区吗?

事发时,司机又是什么状态?


事件原因初查

经查看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对驾驶员张某某作了手势示意;张某某则是在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



据@深圳交警初查:司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


而这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

张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

未停车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 应当避让 。


安全的出行/驾驶习惯

来源于日常的每一个小行为


这个时候我觉得你们应该知多D

生命不应该被漠视

安全正确的过马路是保护自己的方式

无论你是谁,不管你是以什么方式出行

你都应该知道这些...

如果你是司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有时候,行人和司机总会有这样一种矛盾

行人总认为

我是人,车不敢撞上来的。

司机总认为

行人看见我,会自己避让的。


当这个黑色误会发生的时候

也就是悲剧发生的时候

 因此,请勿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 


如果你是行人


关于如何正确过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的罚款。罚款虽轻,但是违反的后果却不堪设想。


注意观察后通过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先看右侧再看左侧

如果是双向马路就要先看右侧再看左侧,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要盲目后退

穿越马路时,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行人还在路面上,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发生冲突。

如果红灯亮起时行人仍处于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后退,以免发生危险,而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前行,直至通过路面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等待也有“学问”

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一般都设有行人等待区,在红灯时,行人应该在等待区等待通行。

在未设等待区的地段等待通过时,行人不要靠路边太近,以免机动车右转时,车辆右后轮对行人造成碰撞或碾轧。

谨防转弯车辆

有部分路口人行道路绿灯时,右转弯车辆可以同时右转,这时会有不少人和该方向车辆抢道,要注意同向车辆是否有转向的趋势,避免出现碰撞事故。先让右转车辆完全过去后再走动,文明礼让也保护自身安全。

五“不要”

很多人走在路上喜欢玩手机,接打电话。这样的行为其实是非常危险的,一定记住:不要玩手机、不要追逐打闹、不要从车辆缝隙中穿过,也不要犹豫式过马路或行动过于急速


最后大大君温馨提醒

很多悲剧可能就来自你一瞬间的不小心

但生活没有倒带、没有如果

请勿马虎对待“生活的任何一分钟”

请告诉你身边的人!

#愿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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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 深圳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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