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深圳一幼儿园家长通过微信群反映,她3岁儿子在幼儿园脸被刮伤,事发11月13日。幼儿园当天承认伤口系晨间律动时老师手镯不慎划伤,登门道歉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家长提出赔偿15万,事发20天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家长已报警。
事 件
3岁男童右脸被幼儿园老师手镯刮伤
昨晚,深圳一家长在家长群发了一篇《呈祥花园第一幼儿园“虐童”何时才能停》。文章称,她家小孩三岁,就读于深圳市龙岗区 呈祥花园第一幼儿园小小班,11月13日上午在幼儿园被老师佩戴手镯划伤脸部。伤口很长很深,就在右眼旁。但幼儿园不够重视,没有第一时间将小孩送到医院,而是当成小伤在幼儿园医务室简单处理了下。更让田女士气愤的是,事发时,园长没到现场处理。
孩子被刮伤照片 ,左:11月13日的伤口 右:12月2日的伤口。受访者供图
家长的这篇文章
在小区业主群、学校班级群热传
有家长提出质疑
并建议家长查学校监控
▼
有家长指出老师佩戴首饰
存在安全隐患
希望园方积极整改
▼
针对该家长的“虐童”之说
有家长表示不太恰当
▼
随后,幼儿园就此事发了一封《呈祥花园第一幼儿园关于小小班一名幼儿受伤事件的公开信》:
家 长
教室未安装监控
报警要求进一步调查
12月4日,记者联系上发文家长田女士。她告诉记者,11月13日上午上班没多久,就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孩子被自己的手镯意外刮伤,并道歉。田女士赶紧请假赶到幼儿园,提出将孩子就近送到龙华人民医院处理伤口。11月16日,在其要求下,幼儿园安排了一位皮肤科专家上门治疗,说会尽可能不留疤,但不能100%保证。
田女士称:
为此
田女士及其家人向幼儿园提
出索要15万元赔偿
包含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
12月3日晚,双方在幼儿园面谈,但赔偿金额未谈妥,园方尚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12月4日,田女士报警。
田女士认为:
至于为何不在第一时间报警
而是事发20天后才报警?
田女士称:
幼儿园
已向家长出具了责任承担说明书
12月4日中午,记者联系到了呈祥花园第一幼儿园园长李娟,当时她正在派出所作笔录。李园长称,11月13日由于大班有社会实践活动,她外出带队,所以事发时没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在下午13:30左右得知此事件后,她考虑到儿童医院在儿童方面更专业,赶紧让副园长安排班主任老师和家长再次带领幼儿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复诊。
李园长介绍,11月13日晚上19:30左右,她、副园长和班主任带营养品到幼儿家中进行探望并慰问,并真诚致歉,在此事件中,教师佩戴的首饰不当,导致意外发生,属于园方管理细节失责,园方愿意承担责任。并向家长承诺:会密切配合医院的治疗要求,配合家人对幼儿予以科学护理,以确保幼儿伤口尽快复原;联系权威皮肤科专家,在家长的陪护下,随时可带孩子去专家门诊,万一孩子因此留下疤痕,园方愿意继续求医问药,承担相关费用;家长因此事件所产生的交通、误工、护理相关费用,园方愿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李园长告诉南都记者,11月14 日—16 日期间,幼儿园专门安排了老师和幼儿园工作人员带孩子到医院换药,之后上门换药;园方主动联系的皮肤科权威专家也于11月17日到幼儿园为幼儿进行诊治,也征求了家长的同意,后续由专家诊治。此后根据医嘱,每天老师上门为孩子添药,紧密关注和配合孩子的治疗。11月25日再次请专家到幼儿园为幼儿进行复诊。治疗期间,当事老师一开始是每天上门,为幼儿送药、换药;之后根据医嘱,隔天上门为幼儿换药。截至到 12 月 2 日,幼儿的伤口已经结痂,逐步愈合,专家诊治后也表示伤口在康复阶段。
12月2日孩子伤口已愈合结痂。受访者供图
关于家长提出的理赔事宜
李园长表示:
老 师
手镯是母亲给护身符
伤害到幼儿内心无比自责
12月4日上午,南都记者致电当事人李老师。李老师在电话中泣不成声,深表悔恨与自责。李老师说,其所佩戴手镯并非爱美的首饰品,而是家人给她的护身符,从小戴到大,万万没想到会给孩子造成伤害。事发后,其没有逃避责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致以真诚的歉意,刚开始那段时间,每天上门为孩子换药,之后隔天一次。
李老师所佩戴的手镯
李老师
我能够理解家长的感受,所以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能将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
12月4日晚家长在微信群发文怀疑老师“虐童”后,李老师感受到网络上的质疑声、辱骂声和恐吓声向自己袭来。李老师表示,看到“虐童”字眼,内心很崩溃,师德师风是自己坚守的底线,也是自己的命,而“虐童”这样的字眼,等同于要了自己的命。她说自己不抱怨什么,也不辩解,也理解家长的心情,不责怪任何人,只希望有更多的信任与支持。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深圳大件事”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深圳大件事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