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星湖旅游景区发展的历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星湖旅游景区文化展览馆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星湖旅游景区(七星岩、鼎湖山)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活动、景区建设历程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二、征集种类
1. 文献档案类:包括公文、信函、题词、手稿、图纸、传单、标语、漫画、报纸、书刊、杂志等,尤其是与星湖景区重大事件、重要会议等相关的书证物证。
2. 影音资料类:包括照片(含负片、反转片)、录音带、唱片、录像带、电影拷贝等各类存储介质和内容。
3. 文学与艺术作品类:包括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织染、刺绣、剪纸、雕塑、雕刻、版画等艺术作品。
4. 证章牌匾类:有关星湖景区各类奖章、徽章、奖状、喜报、奖杯、锦旗、纪念章、证件、证书、代表证、牌匾、门牌、路牌以及其他标识物等。
5. 与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包括反映副国级及以上国家领导人视察星湖景区时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等;广东省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人在景区使用过的相关物品等。
三、征集方式
1. 捐赠:鼓励个人或团体捐赠。星湖景区特色文化展览馆将对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并在收藏和展出物件上具名,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2. 收购:对拟自愿出售的物品,由展览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并评估,具体金额由双方进行商议确定。
3. 借展: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展览馆将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进行有限期的借展,双方签订借展协议,物品所有权不变。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征集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藏品及各类资料征集、接收地点:七星岩景区内星湖文物管理所
邮编:52604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8一2266798
邮箱:xhwws@qq.com
星湖景区文化展览馆藏品征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 麦健聪
来源 | 星湖景区文化展览馆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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