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王直一家因一起轻微的交通剐蹭事故走进深圳南湾交警中队,但一家三口当日却被事故另一方责任人杀害于交警队。
25岁的刘全穿着一件扎腰衬衣走进深圳南湾交警中队,同行同事袁甲完全没有察觉到他衣服中藏着一把折叠匕首。
在办公室一楼的事故处理室,刘全、袁甲与王直及其妻子、女儿,就一起交通事故第二次进行协调。四天前的10月22日,刘全驾驶的货车与王直的小轿车刮碰,交警判定刘全全责。但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突然,袁甲拉开门,狂奔而出。在打开的那扇门内,刘全拿起匕首直刺王直,后追刺王直的妻子和女儿,致三人死亡。目前,刘全因嫌疑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案发地点深圳南湾交警中队一楼的事故处理室。 受访者供图
利用民警出门间隙 藏刀凶手突然作案
今年10月26日晚,家住深圳的王小飞从当地派出所得知,当日下午其父亲王直、母亲张娟和妹妹王雪在南湾交警中队遭人持刀捅伤致死。
案发前,父亲等3人正在交警中队与一名肇事司机协调交通事故赔偿事宜。
刘全杀害王直妻子和女儿的楼梯间。 受访者供图
40余秒连捅3人 刀刀致命
“案发非常突然,用时极短”。深圳公安局回应称,视频显示,当日15时22分30秒,民警离开事故处理室;22分44秒,隔壁大厅接待窗口座位上的辅警起身查看;22分51秒,袁甲(刘全同事)跑出事故处理室;22分56秒,张娟跑出处理室;23分07秒,刘全追着王雪跑出处理室门口;23分11秒,王直走出处理室;23分39秒,民警去拿盾牌和钢叉。凶手行凶过程仅40余秒,民警、保安员合力将嫌疑人控制用时约91秒。24分33秒,前台辅警先后拨打120、110电话;36分19秒,即报警后约11分46秒,3辆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该医生回忆,当时,在楼梯间的两具女性尸体旁,嫌疑人瘫坐在角落,一把15厘米左右的匕首丢在一边的地上,两名警察使用钢叉对着嫌疑人,呵斥他不要动。随后将嫌疑人控制。
王直家属收到的刘全故意杀人案立案告知书。 受访者供图
事起轻微交通事故 曾请求走保险赔偿遭拒
此次办公室内的协调是刘全和王直一家三人第二次参与调解纠纷。
10月22日10时48分许,王直报警称其驾驶的轿车(奥迪A6型)与刘全驾驶的货车(庆铃轻型厢式货车)通过一路口时,发生刮碰事故,货车离开现场。事故现场视频显示,事发后,刘全所驾货车继续前行离开现场,没有急刹车、急加速,未停车或下车查看。轿车司机王雪下车查看,王直记住货车车牌号报警。
此后,南湾交警中队联系到刘全,他表示对事故并不知情,愿意配合相关情况。当日14时许,刘全、王雪及其父母陆续来到南湾交警中队,工作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后,认为事故属于轻微交通事故,且不能认定刘全逃逸,随即指导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同意,分别提交了书面陈述材料,因王直家属有事,且车辆尚未定损,双方互留联络方式后离开交警中队。
深圳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监控显示,第一次协调双方面对面接触了13分钟,在第二次协调前,刘全和王直通过短信和微信沟通。
深圳公安局回应称,10月22日至25日,双方互留电话后,刘全与王直在手机上展开了对话。嫌疑人刘全认为自己事发时不知情,不是逃逸,且一直配合处理,恳求王直考虑到自己收入低、生活困难等实际情况,同意通过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并答应在保险理赔的基础上,再多给2000元作为补偿。王直方自行委托某奥迪4S店评估修理费用为18379元(交警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中心费用评估为14074元),且认为刘全构成肇事逃逸,坚持要求他赔偿2.5万元。
这一赔偿数额让刘全无法接受。
在起初与王直的协商沟通中,刘全多次提到自己穷,请求高抬贵手。
刘全还询问王直车辆送修情况,并称“如果没有车开,我借你一台车。”王直则回答:“车就不用你借了,我们现在谈的是私下解决”“协商好赔完钱我们去取消报案”。
之后刘全再次认错,“也可以适当补一点,我是一个穷人,一个月没多少钱。”
但王直的回复较少,此后的沟通内容大多为刘全单方给他发的信息——这些内容大多为诉苦和求情,“单位和我签的合同,违章的话单位不会管,都是我自己负责,我求求您报保险”“能不能饶过我”。
见求情无果,刘全所发文字内容开始出现威胁内容。
王小飞出示10月24日刘全发给王直的短信显示:“王先生,希望您能够同意我来走保险,因为实在没有钱,如果把人逼急了,我想谁都不会幸福美满地生活,您的命总比我的命值钱吧?”
警方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视频。 视频截图
早有预谋的行凶
10月25日,刘全致电南湾交警中队,表示双方就维修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工作人员预约双方次日来交警中队处理。
深圳警方介绍,10月26日14时许,双方先后到达南湾交警中队,再次进行协商。值班民警在一楼办公室了解事故情况后,认为刘全驾驶车辆通过事故路口时,疏忽大意,未察觉左侧相邻车道机动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无证据证明王雪有过错,刘全应承担全责。事故发生后,刘全驾驶车辆继续往前正常行驶、离开现场(过程中没有急刹车和急加速的行为),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及时赶到中队接受处理,不能认定为肇事逃逸。如自行协商不成,将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报保险处理。
12月4日,深圳公安局此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10月22日和26日,交警两次就事故的判定对双方告知,内容均为“刘全全责但不属于肇事逃逸”,但死者家属一方坚持认为刘全肇事逃逸,并要求刘全先行赔偿25000元。第二次协调过程中,交警也曾多次劝说王直一家,称刘全行为无法构成肇事逃逸,刘全在场也表示自己经济状况不佳,只能拿出2000元,但王直和家属依然坚持。
26分钟的协商无果后,刘全利用民警离开开具事故单的间隙,持刀行凶。
据警方透露,刘全持刀行凶早有预谋。
据刘全供述,他不知道发生刮碰,不是故意逃逸,希望能正常报保险进行赔偿,但对方检查车辆后要求必须赔偿2.5万元,这一大笔赔偿他无法承担,觉得王直等三人一直咄咄逼人,遂产生杀人想法。10月26日,在去南湾交警中队之前,将一把折叠匕首藏在身上,打算如果这次协调后对方还不肯放过自己,就要杀死对方。
办案民警表示,刘全说他本来想在交警队外面杀人,但是最终还是在交警办公室里动手。行凶的匕首是刘全2017年在快递公司工作时,买来用于割胶带等,十分锋利。
当日在场的刘全同事袁甲称,对刘全的想法和私藏刀具的情况不知情。
袁甲在回复家属询问时也称,他开车载刘全前往交警中队,途中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刘全一路上完全没有说话。”袁甲称,刘全来公司约两个月,在公司仓库工作,是没签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此前并不相识,对刘全与王直的交通事故纠纷也不知情。当天因他手中有车辆保险单,刘全便邀他同去交警中队协调。
▲案发后交警部门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访者供图
警方回应“监控丢失”:可还原事发经过
警方介绍,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全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死者家属对事发过程监控缺失、嫌疑人为何能带匕首进入交警大楼存有疑问。
王小飞告诉记者,警方提供的两段视频均不能直接看到嫌疑人的行凶画面,警方的说法是办公室内监控损坏。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针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回应称,警方处理过程均符合规定。
就“监控缺失”问题,警方回应称,办公室内监控确有损坏,但可以还原案发过程。警方称,南湾交警中队营区监控设备为2010年前后安装,日常也安排了运行维护。案件发生后,刑警支队办案人员调取储存卡,经委托检测发现,包括案发办公室监控在内的部分镜头存在硬盘损坏、未储存数据且无法恢复。但案发现场从房内延伸到负一楼楼梯,执法记录仪、民警、保安和目击者证言以及一楼大厅监控视频可以还原案发过程。
家属质疑为何嫌疑人能带匕首进入交警大楼,警方称,南湾交警中队一楼为办事窗口,平时前来处理交通违法、事故的人员较多,物业保安对外来人员安检采取抽检方式。事发当天,刘全穿着衬衣、空手未带包,协商过程中无人察觉异常,难以发现其藏在身上的折叠匕首。
深圳警方还表示愿为被害人亲属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供适当救助。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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