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康界 作者:杨瑞静
你帮我打击“医闹”,我为你紧急救治。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定点医院要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凭相关证件或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
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通“优先服务流程”意味着什么?警医携手是否让打击医闹力度更进一步?为何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培训急救知识?健康界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专家解读文件。
他们是紧急医疗救治对象
两文件明确,在职司法行政干警(含警察院校学警、司法行政机关的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公安民警,满足在执法执勤、社会服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处突、抢险救灾,以及进行训练、实施见义勇为时负伤,或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患急危重症等需要紧急医疗救治情形之一的,纳入紧急医疗救治对象范围。
要这样为他们优先服务
两文件要求,各省确定若干医疗服务能力较强、专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国家卫健委确定部分医院作为国家区域紧急救治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要建立因公负伤和急危重症等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凭《人民警察证》、工作证或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提高医疗救治效率。
在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聂学看来,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通“优先服务流程”并不意味“警察”论。“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因为生命是平等的。这个文件只是对‘司法干警和公安民警出现紧急情况时要紧急救治’这一点的强调。”
文件出台后,若出现警察和普通公民受伤,同时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医务工作人员要如何处理?对此,聂学解释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医生还是要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优先抢救,同时医院要加派人手,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两文件同时要求,建立跨区域医疗救治协助机制。伤病司法行政干警和伤病公安民警需转外地治疗时,由定点医院提出需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医疗救治中的作用。
送医上门,为司法干警提供健康培训
在聂学看来,文件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医疗机构为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提供健康教育。
两文件同时指出,各级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专家,为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展健康教育、急救知识培训和讲座,引导他们注重科学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增强身心健康保护意识;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
聂学认为,这一条规定有两层含义:第一要保障司法干警和公安民警本身健康,解决其健康问题,防止猝死等事件发生;第二要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援常规方法训练,比如心肺复苏技术的培训,以保证他们在第一时间对市民紧急救治。“从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开始,在社会上逐步推广急救知识,有利于国家急救网络的完善。”聂学说。
你帮我打击“医闹”,我为你紧急救治
在警察打击“医闹”维护就医秩序时,肢体冲突难以避免,甚至一些过激分子会有过激行为。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为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打击“医闹”解决后顾之忧。
两文件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大涉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这一条规定为警察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他们在打击‘医闹’时能果断出击。”在聂学看来,文件对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的支持,其背后是对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行为的支持。“因为社会秩序需要司法行政干警和公安民警维护,要让冲在第一线的警察‘亮剑’,就要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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