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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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发布
《关于主城区餐厨垃圾
实行集中收运处置通告》
将对主城区餐厨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置
《通告》指出
日前,泸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农业局、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关于主城区餐厨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置通告》,将对主城区餐厨垃圾实行集中收运处置。
(图据网络)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切断疫情传染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泸州市主城区应对非洲猪瘟开展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8)199号)要求,决定在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期间,主城区实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
◆由政府指定的单位作为应急收运处置实施主体,对主城区餐厨垃圾实行集中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将餐厨垃圾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与政府指定的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餐厨垃圾油、水、渣分离,分离出的固体渣和油脂全部交由政府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不得将餐厨垃圾饲喂生猪。
◆违反本公告要求,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公告要求,继续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过程中,有妨碍公务、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市城管执法局:96198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2331
市公安局:2510854
市质监局:2593510
市农业局:319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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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部分图片来源:江阳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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