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杀死妈妈?”
“妈妈不好。”
12岁的吴某杀死自己母亲后,亲属在沅江市泗湖山镇的一家宾馆见到他。面对亲人的痛苦和疑惑,他显得若无其事,他承认自己错了,但不是什么大错,“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12岁逆子砍死自己的亲生母亲
陈茂昌抬起左手,分别在后脑勺、脖子和右手处比划着女儿伤口的位置和大小。他始终想不通,从小看着长大的外孙为什么会拿起刀,砍死自己的亲生母亲。
吴家东安垸村公路边的三层楼房,事发于二楼卧室。
12月3日中午,陈茂昌接到邻居的电话说女儿家一上午没开门,电话也联系不上,于是赶来查看情况。他上二楼看见吴某带着2岁的弟弟在客厅玩耍,女儿的卧室门关着,他想开,没找到钥匙,吴某告诉他,妈妈拿着包去镇上了。得知两个外孙没吃饭,陈茂昌将他们带去了爷爷吴建德家。
回来的路上,他越想越不对,又返回女儿家。他打开客厅窗户,穿过护窗来到女儿卧室窗前,推开窗户,他发现女儿躺在地上,周围的地上、墙上、床上到处都是血。他吓懵了,跌跌撞撞跑下楼,呼唤邻居。邻居随即报了警。
12月3日晚,沅江市政府官方微信“沅江发布”公布了案件初步的调查情况。经查,受害人陈某(女,34岁,沅江市泗湖山镇人)被人杀死在自家卧室内,身上多处刀伤,嫌疑对象已锁定为其子吴某(男,沅江市泗湖山镇人,六年级在校学生)。目前,嫌疑对象吴某已被警方控制。经初步审讯,吴某因不满母亲管教太严、被母亲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时许持刀将母亲杀死。
据陈茂昌讲述,吴某砍死母亲后,换了衣服,将卧室门锁了,带着弟弟在家里睡了一晚。晚上10点多,他还用母亲的手机,模仿母亲语气给班主任发了一条请假信息,“胡老师,吴某明天请假行不?他感冒了。”
第二天是周一,早上,校车在楼下停住,司机大声催促吴某赶紧上学,他在二楼,推开窗户回应,自己请假了。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谈到吴某,村里很多人都有些害怕。 “警察带这孩子回案发现场了解情况,他居然还在楼下笑。”邻居林强(化名)回忆,“脸上没有一点害怕的表情。”
陈茂昌介绍,外孙比较叛逆,见到他和外婆比较冷漠,经常找母亲要钱,“有一次我给他二十元钱,他觉得少,还打了我几下。”
“女儿看他抽烟、经常玩手机,不听话,会骂他,但是很少打他。”陈茂昌说,“反而是他经常不高兴就打他妈妈。”
“这孩子习惯不好,喜欢偷别人钱物。”村民刘梅告诉记者,“他平时不怎么爱和别人交流,比较沉默。”
吴某 接受警方问询
因为吴某才12岁,年龄够不上负刑事责任,当晚派出所民警叫亲属去商量吴某之后的看管问题。吴某的叔叔吴杰明和几个亲戚在泗湖山镇的一家宾馆见到了他。吴杰明忍不住问他几个问题,却得到一串失望的回答。
“为什么要抽烟?“
“我们班几个同学也抽。”
“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那以后怎么办?”
“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男孩已被释放,该不该回学校?
由于吴某只有12岁,还未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目前已被释放。男孩家长通过讨论后想把男孩送回校园继续上学,多接受教育。目前,沅江市教育局正依据益阳市教育局的指导,给吴某制定后续学习计划,但尚未确定最终方案。
吴某重返学校的决定遭到很多同学家长的强烈反对,不少家长表示担忧:再杀人怎么办?才12岁就能狠心杀害自己的亲妈,事后还麻木不仁,毫无忏悔之心。假如在学校和其他学生发生矛盾,是不是还要杀同学?学校的老师还敢不敢教他?
在网上,网友们也纷纷发表观点,不少网友认为:为保证其他学生的安全,强烈反对男孩回学校读书!
不少网友建议:弑母男孩吴某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或由相关部门进行强制管理。
12日,益阳市教育局表示,计划将其调换到无人认识的学校上学,目前其亲属还未答复。
此外,随着“弑母男孩被释放”事件的不断发酵,还有网友质疑:《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还适用于类似情况?
低龄少年犯,没人能管了吗?
事实上,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应当由专门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但在实践中,往往都面临着 “基层警力严重不足”的窘境,让基层单位很难落实规定。因此,在基层警力缺乏的情况下,更多的只能依靠未成年人所在家庭进行教育。
除去基层警力监督教育外,我国还有少年犯管教所及工读学校制度。然而,少管所负责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进行教育改造,低于14周岁的低龄少年犯明显不包括在内。
由于工读制度的改革,不良行为少年送到工读学校需要监护人同意。但现实情况是,现在没有哪个父母同意把孩子送到这种学校去,所以工读制度事实上就形同虚设。这也是为何“吴某被释放后,家长更希望他能回学校接受教育”的原因。
犯罪入刑年龄是否应该下调?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应该进行调整的问题,社会观点则分为两派。
部分建议“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的学者指出,我国现在儿童辨认和控制能力有较大提高,部分施害的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展示的辨识能力、心智发育程度甚至超过一般成年人的水准,因此入刑年龄应该下调。
而另一部分人认为,光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仅不能有效控制犯罪,而且可能制造出更多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建立比较完备的教育矫正体系”更切实可行。
未成年人犯罪,该如何改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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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上观新闻、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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