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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一男子在朋友圈里贩卖这个东西被拘留...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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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近日,清水河县一男子在朋友圈内兜售烟花爆竹,“生意”不但没做成,还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12月24日,清水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男子范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发布销售烟花爆竹信息,并附有大量烟花爆竹的图片。随即,治安大队长组织警力协同辖区安监局联合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


在清水河县城关镇红坭壕范某的住处,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存放着的大量烟花爆竹。经清查,范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80箱。清水河县公安局依法将范某传唤至清水河县公安局进行了询问。据违法行为人范某交代,其从呼和浩特市私自购买了220箱烟花爆竹,经过其他渠道非法销售了40箱。随后,清水河县安监局依法将剩余的180箱烟花爆竹查扣。


据了解,范某在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民警表示,微信朋友圈里卖的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不明,如果在燃放过程中出现问题,很难追责。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要到正规的门店,购买正规商品,确认商品合法性后,还要看商贩是否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目前,警方依法给予范某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青城公安

 |本期责编:刘嫱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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