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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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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巴彦淖尔警方公开抓捕黑恶势力现场视频,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警方抓捕黑恶势力现场视频


扫黑除恶在行动


1月4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媒体开放日活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驻市媒体及巴彦淖尔日报社、巴彦淖尔广播电视台等10多家主流媒体走进警营,近距离感受我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取得的战果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媒体开放日活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媒体开放日活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勇通报了关于扫黑除恶的有关情况。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勇通报情况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强化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准发力、亮剑冲锋,对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深刻把握涉黑恶犯罪的新动向和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聚焦15类重点黑恶势力,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4个,恶势力团伙63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抓获涉黑涉恶团伙成员48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


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做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强化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精准发力、亮剑冲锋,设立市公安局扫黑办,出台了多项方案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逐个突破。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成立3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各旗县公安局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形成有保障、有措施、有回音、有参与、有实效的工作格局。


巴彦淖尔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宝山为“猎鹰突击队”授旗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誓师大会


深度精准打击 

专项斗争成果丰硕


2018年2月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犯罪组织4个,恶势力团伙63个,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抓获涉黑涉恶团伙成员485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抓捕涉黑犯罪集团骨干成员


2018年3月12日,临河区公安局打掉一个垄断韭菜市场的菜霸,该团伙被抓获后,民众拍手称快。12月9日,五原县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宣判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也是全区首起环保治理领域的涉黑案件。


12月9日,乌拉特后旗公开宣判了一起对当地拉运砂石料车随意阻截的寻衅滋事的案件,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宣判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营造社会氛围

强化宣传发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在全区率先组织召开了社会各界700余人参加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誓师大会,举行了万人签名仪式。在全市张贴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6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8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争取做到宣传全覆盖、宣传无死角,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万人签名仪式


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


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


2019年是扫黑除恶关键一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压实责任,动员全民参与,坚持除恶务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赵三平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重拳出击、高压严打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特别是由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联合卓资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于2018年9月26日,一举摧毁了以赵三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并对该团伙16名主要成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查,该犯罪团伙主要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境内进行寻衅滋事、损害他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彻底摧毁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消除社会治安隐患,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收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竟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十三)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十四)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十五)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目前,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两级公安机关已对赵三平涉恶团伙16人依法执行逮捕。

为深挖彻查犯罪,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此犯罪嫌疑人和该犯罪组织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视情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敦促该犯罪组织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两级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随时接收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相关线索。

联系人:韩警官,联系电话:13739953596

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15849451842

来信举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012300)

来访举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公安局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

网上举报邮箱:zzxgaj@163.com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赵三平(15262419770105095X)

樊瑞明(152624197609290010)

方文军(152624198408171271)

肖志国(150105197409262519)


孟栋宇(15262419920914091X)

刘宝贵(15262419740526091X)

肖志强(150105197202242510)

李伟(152624198305260116)

董二平(152624197302102134)

张海瑞(152624198710020917)

李关伟(150921199104062711)

马文俊(152601198909280113)

高庭(152624198204220633)

朱楷(152630197208260010)



|来源: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郝砚秋/图、文、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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