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来源:首都之窗微信
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拒退押金、恶意搭售,最高将面临50万元罚款。恶意刷好评、擅自删差评也被明令禁止。《电子商务法》将如何影响你“买买买”,一图带你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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