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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山当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作者:山西晚报 来源:山西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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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补选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洪山简历


孙洪山,男,汉族,1968年1月生,山东莱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法官。现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86.09--1990.08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90.08--1993.08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科员(其间:1990.10--1991.08 山河屯林区司法局锻炼)

1993.08--1996.07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1996.07--2000.03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政法委副书记

2000.03--2001.10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办公室主任(其间:2001.01--2001.10 黑龙江省委驻穆棱市农村重点工作推进组组长)

2001.10--2011.10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其间:2002.03--2004.1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11.10--2013.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员、执行局局长

2013.01--2018.0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3.12正厅级)(其间:2014.09--2017.06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6.06--2016.10 参加中央专项巡视工作,任巡视组副组长;2017.09--2018.01 中央党校第4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8.02--2018.1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长级)

2018.11--2019.0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9.01--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补选郭海刚为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现予公告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30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补选李仁和、李凤岐、武华太、 郝权为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30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3号)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补选孙洪山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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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飞飞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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