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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万元农村低保金,他们分了!遵义三名村干部被判刑

作者:遵义晚报 来源:遵义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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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黄永焕、陈和堂、黄承元3人,在担任习水县二里镇玉溪村村干部期间,虚报低保对象套取农村低保资金220913元,并将其中108000元进行私分,最终因贪污罪被判刑......”昨日,习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这起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初,习水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该县二里镇玉溪村多名村干部存在违规套取农村低保资金问题。随即,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根据线索展开调查。


      经查,在2012年年初,时任二里镇玉溪村党支部书记的黄永焕,与时任党支部副书记黄承元、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陈和堂商议,决定利用协助镇政府申报、管理和发放农村低保金职务之便,虚报部分群众的身份信息作为低保对象,以便套取低保金用于村集体事业。


      经办案人员查明,3人共收集了玉溪村白岩组、棉沟组、三台组等多个村民组的35名群众身份信息,并在这些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到当地信用社开设了35个银行账户。同时,由陈和堂将该35名群众列为当年低保对象上报到二里镇社会事务办,总共套取农村低保资金220913元。


      这么简单就套取了22万余元,黄永焕、陈和堂、黄承元3人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贪婪地向低保金“伸手。”据黄永焕事后交代,他们3人经过商量后,决定私分部分低保金,于是便将其中的108000元进行了私分,剩余资金则被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


      2018年1月下旬,黄永焕、陈和堂、黄承元3人因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低保金私分,其行为已严重违纪,分别被习水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018年8月,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职务犯罪案,黄永焕、陈和堂、黄承元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二个月、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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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胜海丨审核:周钰姣丨签发:熊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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