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
在广西一高速路上,
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本来事故不算严重,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
由于两人未及时撤离,
而是在路边指挥交通,
结果被躲避不及的车辆撞上,
导致二次事故发生,
造成1死1伤。
据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象州路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当晚9时30分左右,在柳武高速公路柳州往武宣方向K17+650处,一辆湘N牌越野车发生故障,停在路上。这时,一辆粤T牌越野车开过来,躲闪不及,与湘N牌越野车发生追尾事故。随后,粤T牌越野车上的两名乘客下车,他们未及时撤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而是去查看湘N牌越野车的受损情况,并在路上指挥过往车辆通行。
这时,一辆渝A牌越野车避让不及,直接撞了上来,导致二次交通事故发生。二次事故造成粤T牌车辆上的两名乘客一死一伤。据悉,死伤者均为男性,伤者腿部骨折,没有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路政、交警、120等部门赶到现场展开救援。目前,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未造成道路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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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柳北高速柳州往浦北方向距浦北服务区700米处,一辆大货车追尾了一辆车,又撞上路边护栏。随后,被追尾的车辆逃离现场。
事发后,大货车立即停车报警,该车驾驶员被困在变形的驾驶室内无法逃出。但当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发现现场却是一辆白色吉利小车追尾了一辆大货车。
原来,在消防队员赶到前十几分钟,现场发生了二次事故。这辆白色的吉利牌小车撞上了停在路旁的大货车,大半个车身陷进货车车底,车上的3人被困,现场一片狼藉。由于小车车头整体陷进货车车底,撞毁严重,经医务人员确认,小车前排的两名被困人员已经当场死亡。
“二次事故”猛于虎,
类似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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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多次提醒驾驶人,
发生事故后切记做好安全防护后
及时撤离现场并报警。
现在,
我们再次重复这个提醒——
在高速公路上多停留一秒,
就多一分危险。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
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灯,
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外,
然后报警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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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新闻网综合、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易融、南国早报、交通安全微发布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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