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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女性就业最吃香!反而这种条件的女生找工作屡屡碰壁

作者:深圳大件事 来源:深圳大件事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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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本周话题:
#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你怎么看?
你觉得这项规定有用吗?
你找工作中有没有遭受过就业歧视?


什么人最爱问这三个问题

“有没有对象?”

“什么时候结婚?”

“什么时候要孩子?”


看着扑面而来的问题

很多人脑中肯定立马浮现

过年时围坐在你身旁

一直催促你完成人生大事的亲戚们~~~



是的,这三个问题确实是亲戚们的爱问题

但绝不是他们的专属问题!

还有这么一群人很喜欢问这三个问题。

那就是应聘时遇到的面试官

相信很多女性找工作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而且应该还不少!


对于很多女性来说,

亲戚们问这些问题是烦人,

但,面试官问这些问题是残酷。


回答亲戚们这些问题时,

可以选择怼或不答

但,回答面试官这些问题时,

既不能怼也不能不答,

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两者相对比

前者不过是八卦与过分关心而已

而后者则是女性融入社会时被嫌弃被歧视。




2月21日,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

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如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左右滑动了解规定<<


对于这份新出台的规定,大家还是拍手称好的,但是具体到它是否能真正起到保护女性就业的作用,我们还是听到一些不同的声音,有质疑的、有忧虑的、有反对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份规定的。


评论中女性网友分享了她们在应聘当中

遇到了一些不公待遇


❶ 

刚结完婚、没结婚的不吃香


@王啦啦wa:前几天接到面试电话,说刚结完婚,说你这个年龄比较尴尬,等回头考虑一下再给你打电话吧,然后就没有电话了。


@鱼有小鱼:93年的我前天刚面试的工作人家就问我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当时工作已经差不多敲定了,我等了一天多我就打电话问,人家来一句,考虑到你要结婚,所以这边很难选择,我直接说那就算了吧诶,很多时候这个真的只能无奈。


@在狼堡的喜羊羊003:我在单位工作了3年去年结的婚没有怀孕  今年过年前就叫我年后不要去上班。现在到处找也找不到工作。


@DearA梦E:说个真实的面试经历 我23岁之前面试了一个公司,hr看完简历直接说问我一个私密问题:你有没有男朋友?同居吗?然后说“不好意思 ,因为之前我们招了很多女的一进公司不到两个月就怀孕了。打着怀孕的借口这不干那不干,部门领导和同事都气死了,然后接着休产假,休完产假回来辞职。


❷ 

已婚已育的比较吃香


@二十许XU:刚刚入职的我,虽然没有资格证,但是已婚已育真比未婚小姑娘更容易被选中。毕竟入职➕熟悉岗位就一段时间,工作刚走上正轨时年龄到了也该怀孕了。


@花半开酒微酣:刚刚有个招聘的,电话里就问我结婚没?即使电话里没问,面试填简历也问!一看我没结婚,就不用了!人家说想招个已婚已孕的。


❸ 

直接被规定几年内不能婚育


@Tugi的大熊:想起之前应聘一家公司一上来就问生孩子没,没生就是建议三年内不要要孩子,最后位置还被公司老板关系户给顶了,这个社会啊……对女性太不公


@淡淡2015:上周面了一家不错的公司,可以看出对我也很满意,可是今天电话里还是把我拒了,直白说是因为我无法承诺一年后再考虑生娃,我能怎么办怎么说



❹ 

求职被反复问婚育状况
年龄大求职尴尬,企业一般不爱这三种人


@lnzz_:26岁去面试、面试官反复只问我这些问题“为什么还没有结婚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反复回答目前没有男朋友并且最近几年不打算结婚,被录用这是一家世界500强单位。


@babyface7730:亲身经历,30岁未婚女性,互联网行业,已经投了很久简历,一个邀约都没有。太失望了。


@卖芒果的小仙女儿:我们之前有个领导招聘有几个原则:1、刚毕业的不要,2、女性不要,3、单身的不要。 因为这三点的人不稳定

但是对于这份新出的规定

网友们也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这个政策出台

还是对企业招聘遴选有一定约束作用

总体上看,也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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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被重视,期待更多有力政策
//


@达芬奇和米开朗琪罗:
总比没有法律规定强,真的起诉打官司的话还有胜率。

@木木水道: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来,总比什么都不制止的好,未来还有,等着!

@李小凡okay:女性用工风险大家心知肚明,无论政策提不提,HR心里都有一杆秤,可能改变不了现状但是至少被重视了,期待更多政策!

@阳光灿烂的酒儿:政策的效力在于潜移默化的改变女性就业的歧视问题。今天你享受不到的,明天你的女儿会因此得到更多的机会。

@是不是傻6688:有问题,一步一步来解决啊,社会问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出台政策又说政府不重视,出台了又说变相怎么怎么。一口吃不了大象。


在网友们看来

这份政策还是没有从根本上

去解决雇主与雇员双方的利益问题

有些网友提出了一些

防止女性就业被歧视的办法


❶ 

规定单位男女比例


@红荔的绣贵妃:根本没办法监督,人家不要你一样可以不要。还不如规定一个单位的男女比例。不合格的重税。

@我还是很正直的:我觉得有一个好办法,一个企业必须有一半员工是女的才可以少缴税,反之多缴税。


❷ 

男女同“假”


@我爱老师:让男人休同样的假就不会有这样的歧视,反正招男招女都一样!


@饮觞君:现在说这个根本就不管用,男女各放3个月的产假吧。


@我爱老师:同感,建议男女同假。这样正好陪产结束,还能全程深度参与四个多月的婴幼儿护理。深度参与育儿,体谅妻子育儿不易,加深夫妻感情,有助婚姻和谐。也免去了企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❸ 

企业的补偿与奖励


@倒山里有火:你可拉倒吧,一点补偿措施都没有,企业是赚钱的不是养闲人的,这样只会更加加重就业歧视问题!


@zznsh:建议对聘用育龄女员工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否则就是一纸空。


@-小-排-骨-:直接招聘启事写“男性”,女性就更没机会了。限制类政策解决不了问题,在奖励和保障性上下手才是硬道理!


网友们提出给企业给予补偿和奖励的想法

其实是基于企业也有自己的一些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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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控制成本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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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子今天努力了么:一个研究生届毕业生25岁,还没有给公司创造价值就可能要请产假,过几年老二接着请假,虽然我是女的。但我觉得资本家嫌弃未育女性是有道理的,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


@天蝎不狠站不稳:可是我辛辛苦苦招聘来的人,一心想着过了试用期就结婚,生育险满一年就怀孕。今天无意间发现我去年6月招聘的小姑娘在搜怀孕初期症状,下午就请假去了医院。我身为女性,我也很无奈被问这个,可我身为招聘者,遇到现在的问题,我更无奈。


@臭的的的香蕉大眼萌:不是歧视,如果招聘的这个人刚来公司不久刚培养起来就离职或者请产假,她给公司带来的价值或者还没有风险大。公司不光要出给她出产假期间的工资,还要另招人顶岗位。这个成本很大。不是歧视。


也有网友觉得很多企业

并不是歧视女性

而是不招不努力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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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踏实肯干就不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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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成天豪:其实也不是公司排斥女性,怀孕期间是每位女性最神圣的时刻,公司也不会排斥已婚未育和未婚未育的女性,只要你踏踏实实,勤勤恳恳的工作,公司还是很欢迎的。企业所排斥的,是那些一怀孕就不去工作的一些人,当然特殊情况的除外哈。顺便说一句,我身边就有很多已婚未育甚至孕期的女性入职新单位。


专家学者又是如何看待这份通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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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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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表示,文件叫“通知”,比叫“意见”更有执行力,下级机关收到上级的“通知”,必须执行,这说明此次文件力度很大。不过,公众还是普遍关心《通知》的执行力度与落实效果。

有大量女性网友反映,她们不仅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歧视,在就业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歧视,如有些用人单位为避免女性职工孕期和产期用工成本增加,会减少女性职工的职业培训和晋升的机会,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使其自动辞职。

刘明辉指出,生育对妇女就业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是因为我国缺乏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


“应当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弥补无‘就业性别歧视’定义的缺失,建立专门的受理就业歧视投诉的机构,相当于香港地区的‘平机会’(平等机会委员会,专责香港的反歧视工作),这比多部门监管会更有效。”刘明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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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成本由政府、单位和个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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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者认为,国家未对生育保险费用进行财政投入,用人单位承担生育成本,使得很多用人单位不愿招聘女性。刘明辉认为,生育成本应当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分担。

对于那些承担生育成本多的、有性别友好政策并有效实施的企业,国家财税政策应重点扶持,不能让这些企业总为“性别亏损”而窘迫。“还应树立一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典型加以表彰,这是‘通知’的重要内容之一。”她说。

她表示,国家未对生育保险费用进行财政投入,目前问题尚不严重。但随着经济下行企业减负、加上“二孩政策”的实施,生育保险经费不足的问题会凸显,国家财政应当对生育保险基金兜底。她还表示,生育保险基金应当涵盖企业为替代怀孕女职工岗位而增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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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性别分工,男女同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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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妇女署项目官员、社会性别专家郭瑞香介绍,应该学习性别更加平等的北欧国家,给男性增加育儿假,让男性和女性一样参与到家庭与育儿当中。对此,刘明辉也很认同,她表示,“让男性也休产假、育儿假,这是北欧成功的经验。”

郭瑞香认为,如果男性女性可以错开休产假或育儿假,并且有一样长的假期,用人单位的就业性别歧视将会大大减少。“企业认为男性可以‘百分之百’地工作,如果让男性和女性有一样的育儿假,也像女性那样有时要离开事业回到家庭,那这种歧视的依据就不存在了。”她说。

她进一步强调,打破男女性别分工,让男性也参与家庭和育儿,整体上并不会形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如今许多女性也受过高等教育,但是在传统性别分工下,女性只能以家庭为重,无法发挥自己的价值,这形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但是男性参与进来,将有助于帮助平衡女性的家庭与事业压力,让女性在一定程度上从家庭中解放出来。

“性别平等追求的就是让男性和女性的潜力都得到最大的发挥,应该让男女有一样的机会,共同承担家庭和事业的责任。”她说。 


不可否认这份规定出台的初衷

就是为了防止女性就业中受到歧视

并且多多少少都会在现实中

对女性的就业权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当然这当中还是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相信国家的政策会进一步的完善。

女性的就业权益将会达到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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