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影后叶德娴拍摄了一部“文明乘客”公益片,
片中她指出乘客12种不当行为,
例如在车厢内练功夫、用对面座椅晾脚等,
十分夸张又搞笑。
不少网友看过后,
都大赞短片贴地又幽默,
令人很有共鸣。
可文明搭乘公共交通,你做到了吗?
虽然,地铁部门三令五申:
宁等一辆车,不闯一扇门,
但还是有人会在即将关闭时强行闯门上车。
图片来自东方ic
日前,就有一名男乘客
因强行上车
导致头被屏蔽门夹伤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
该男子受伤后竟将
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索赔医疗费1.2万余元
及住院伙食补助费110元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跟随晨报君一起了解一下吧。
男子强行上车头被夹,状告地铁公司
2018年6月6日16时许,一男乘客在人民广场站乘坐地铁八号线时,因未听到列车关门提示,在上车时,头被车门夹伤。经医院诊断为头部外伤。
在事发后,乘客将地铁四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地铁四公司赔偿医疗费1.2万余元及住院伙食补助费110元。
经查,据地铁监控录像显示,在男乘客上车时,站台屏蔽门已开始关闭,隔壁车门处候车的乘客后退等候,而根据男乘客提供的手机视频显示,蜂鸣器响几声后,列车车门关闭。
在庭审中,地铁四公司当庭认可视频的真实性,并陈述事发时,车门警示灯正常,且事发时车门无故障。男乘客则当庭陈述,自己当天乘车时未听见蜂鸣声,车门警示灯一直亮、无闪烁提示,且开关门时间不固定是导致自己受伤的主要原因。
法院审理判乘客全责
一审法院认为,该乘客在站台屏蔽门已开始关闭时仍上车,而同时间其他车门处的其他乘客则后退等候;车站屏蔽门上方的指示灯正常,屏蔽门上亦张贴了相关安全提示标识;该乘客也表示未听到蜂鸣声,而非车辆本身无蜂鸣声,故乘客无证据证明地铁四公司未尽合理范围、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反其自身未尽到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
至于该乘客认为列车开关门时间过短,再多开一两秒则不会受伤,因列车运行有其自身规范,若等乘客全部上下车完毕后再关门,将影响列车准点及行车安全。
一审判决后,男乘客上诉至上海三中院,认为当屏蔽门开始关闭时,自己的身体已经进入屏蔽门,故涉案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因为屏蔽门关闭时门灯未闪烁,地铁四公司未尽到安全警示义务,且地铁四公司未就地铁拥挤提供人流疏导服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如认为地铁四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应对地铁四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此外,一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地铁四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在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上未有过错,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地铁抢门,
这种危险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
而可由此引发的悲剧更是不胜枚举......
2017年4月20日晚高峰期间,一名男性乘客在低头看手机,可能突然发现乘错方向或坐过站,匆忙下车,导致其被夹在列车与屏蔽门间,所幸上海轨交4号线站台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险情,再一次开启屏蔽门,最终帮助该男乘客“脱困”。
2017年5月,一名长发女子在广州地铁5号线珠江新城站,抢在列车车门关闭的一刹那,冲入车厢,结果头发却被地铁列车车门夹住,头部几乎无法活动,直到6站后,列车司机下车打开车门,该女子才终于解脱。
2017年1月2日,南宁地铁站内,车门即将关闭时,一男子推着婴儿车冲了上去,还硬将被车门夹住的婴儿车塞进车厢,婴儿车已然变形,好在孩子没事。工作人员查看后确认没有问题,地铁继续运行。
2016年10月,重庆一男子在地铁列车关门时突然强行冲门,结果头被车门夹住。
2010年7月5日晚上6时16分左右,在上海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一名中年女性乘客在列车车门即将关闭之际,将手伸进门中,欲强行上车,致使手腕被夹。此时,地铁列车启动,并带动该乘客,造成其与安全护栏撞击跌落在站台上,该女乘客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过的这一幕幕险情,
再次为在地铁站台层“冲门”乘客敲响警钟。
地铁提示:切勿冲门吊门
门灯亮、蜂鸣响,表示车门、屏蔽门即将关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再上下车了。“冲门,扒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会对乘客自身造成伤害,轻则夹伤手脚,重则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得不偿失。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真的不小心被地铁门夹住
应该怎么办?
当然如果只是头发被夹
或被夹时没啥知觉
那等到下一站再处理也未尝不可
只是……
下次别再挨地铁门辣么近啦!!!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综合周到上海APP、@上海地铁shmetro,浙江消防、果壳网、学会应急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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