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成果成为重中之重。
2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空气和水质量各项指数。我们来看看各地排行!
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上升5.0%
数据显示,2019年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6.7%,优良天数比例为76.8%,较去年同期上升5.0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赣州市、景德镇市并列第一,上饶市第三,吉安市第四,新余市第五,宜春市、抚州市、鹰潭市并列第六,南昌市第九,萍乡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资溪县等22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排名前十的依次为:资溪县第一,全南县、德兴市并列第二,寻乌县、瑞金市并列第四,安远县第六,婺源县第七,大余县、宁都县第八,崇义县、会昌县并列第十。
全省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19年1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9.3%;主要河流中,萍水河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为优,鄱阳湖﹑仙女湖和其他湖库水质为轻度污染;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6.7%,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2019年1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景德镇市;2:宜春市;3:吉安市; 4:赣州市;5:抚州市; 6:鹰潭市;7:上饶市; 8:萍乡市;9:九江市; 10:南昌市;11:新余市。
来源:江西日报
记者:郑颖
编辑:董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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