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关注 |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不可上路,首犯罚100元,再犯直接……

作者:新闻晨报 来源:新闻晨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3-03

今天,上海交警重申,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

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

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

首次查处罚100元;

第2次及以上查获扣车、罚500元!


在交警部门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边骑着一辆电动独轮车驶过斑马线,一边和旁边的行人说话。小男孩的两侧,除了过马路的行人,还有突然窜出的右转弯的电瓶车,险象环生。



据一位一线交警介绍,现在城市道路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平衡)车,给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隐患:“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0公里,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还有部分两轮电动平衡车,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跟机动车差不多,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如果撞到行人,十分危险。”


此外,在夜间,一些电动滑板车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在灯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导致危险。

▲常见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代步工具


上述交警表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


这位交警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交警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人员前来处理的,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交警部门公布的处罚标准


对于滑板、旱冰鞋等违法上路的情况,交警对首次以及第二次查获的,给予“口头警告,记录教育情况后放行”,对第三次及以上查获的,将处50元罚款。


针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行为,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此类通行工具违法性、危害性的社会面宣传告知,并在“广而告之”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街面执法教育严管,并积极协调强化源头治理。


来源|周到app (记者|荣思嘉)

编辑|杨晓凤


推荐阅读








给晨报君加油,点个“好看”

阅读39221
滑板 平衡 
举报0
关注新闻晨报微信号:shxwcb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新闻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新闻晨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新闻晨报

微信号:shxwcb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