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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停职,9人涉恶被刑拘!柳州出租车治乱,纪委、公安发布调查结果

作者:柳州晚报 来源:柳州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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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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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天,我市出租车乱象专项整治已经开展一个月。今天上午,柳州市召开出租车行业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柳州开展对出租车行业集中治理一个月以来的情况。


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责任人被问责。9人因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扰乱交通秩序等行为被刑拘。


发布会现场


市纪委监委发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吴永辉:


2月2日起,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在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特别是限期整治期间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初步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称“市执法支队”)在出租车行业和专项整治期间,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


对出租车从业驾驶员的管理长期失控失管,2011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但市交通运输局一直没有贯彻执行,直到2019年2月19日才印发《关于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注册工作。在长达7年多时间里,将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监管责任全部推给出租车公司。


2016年以来,市执法支队多次定期抄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集中反映火车站、客运站和机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乱象屡禁不止、日益严重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麻木不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未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处置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对市执法支队长期存在的执法不严、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不够重视,不督促整改,导致问题愈演愈烈。作为主管部门不知情、不了解;分管局领导履职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没有对具体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工作推动迟缓,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自2月1日市委提出工作整治要求后,直到2月16日才成立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出台整体方案,但仅停留在以会议落实整治,整治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在开展柳州市出租汽车“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未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也未就暗访工作事宜进行督促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208次暗访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暗访工作弄虚作假,部分人员不按规定开展暗访,甚至主观推算填报检查数据,分管领导也没有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市政府办及公开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的暗访车辆及检查次数大部分为虚假数据,数据严重失实。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17年至2018年,市执法支队接到出租车投诉数千起,但实际仅对其中的极少数投诉件做出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对已核实的违法违规出租车驾驶员交由出租车公司进行处理,而出租车公司对违规驾驶员大多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两年时间,市执法支队投诉处理中心为应对政府热线12345、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绩效考核,对于没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均按照已办结案件向投诉人答复,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包庇纵容违法出租车司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为了减少有效投诉,市执法支队还违规自行出台《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投诉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等条款,故意提高投诉门槛,严重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对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经报请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通报如下:


(一)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分管出租车管理、市执法支队工作,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对柳州市出租车经营服务乱象长期存在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陈建进行立案审查,责令停职检查;


(二)市执法支队支队长谭刚,对市执法支队长期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谭刚进行立案审查,责令停职检查。


针对此次事件,市纪委监委还将做进一步调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内容节选)


市公安局发布:审查18名涉案人员,其中9人被刑拘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王鸿翔: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柳州市公安局开展出租车及非法“五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在日常常态整治的基础上,自2019年2月19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出租车及非法“五车”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出租车及“五车”整治中涉黑涉恶问题的打击,持续深化打击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涉黑涉恶、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前期工作情况,经积极有力工作,市公安局发现汽车总站出租车专用通道存在部分出租车司机形成小群体,涉及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扰乱交通秩序等行为。市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缜密侦查后,公安机关于2月20日开始,对部分摸排出的涉案人员展开抓捕。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18名涉案人员进行了审查,其中已依法刑事拘留9人。

    

经查,该涉恶团伙从2016年以来逐步抱团形成小群体,在汽车总站的出租车专用候客通道,采取前堵后夹等方式,个别人员甚至采取殴打、撞车等极端方式使外来出租车无法在候车区域正常候客营运,以致外来出租车不愿意甚至不敢到汽车总站候客,该涉恶团伙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守法营运出租车的合法权益,许多出租车司机慑于其团伙淫威,敢怒不敢言,对其避而远之;群众对此也深恶痛绝。

   

据调查,该涉恶团伙的违法行为还发生在火车南站和莲花客运站、白沙客运站等地。目前,市局专案组正抓紧开展案件侦办等相关工作,并对其中是否存在“保护伞”的情况展开进一步调查。对案件的侦查和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进行公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深挖线索,持续加大对全市出租车行业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对于涉及有“保护伞”的相关线索,将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务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除恶务尽,依法维护全市出租车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

   

希望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我们的举报电话是:2825182或110,也可以直接到全市任何一个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曾被违法行为侵害的受害者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公安机关的打击破案提供证据和协助。我们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和报案的受害者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我们将给予奖励。

(内容节选)


市交通局发布:出租车行业整治工作情况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宁:


严格执法,强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大对白莲机场、火车站、汽车总站、汽车南站、白沙客运站、莲花客运站等重点区域驻点执法,加强重点路段流动巡查力度,对车流量大、人流密集的商场和重点区域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置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针对上下班高峰期、夜间等出租汽车供求紧张、容易发生违法经营和投诉多发的时段,组织开展错峰执法。根据夜间投诉情况和列车到站时间,延长了火车站候客通道执勤时间(从7:30-23:30调整至5:00-24:00),增派流动巡查人员,将流动巡查时间从23:00延长到凌晨2:00,通过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出租车从业人员行为,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畅通渠道,主动收集投诉举报信息


截至2月28日,共计检查巡游出租汽车2919辆次,查处违法行为147起,核实有效投诉170起,已核发举报奖励18人次,共查处驾驶员141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100%,车辆自查自纠面达100%,基本实现第一阶段目标。

(内容节选)


答记者问环节


广西日报社记者:请问对于此次出租车行业治理工作,柳州市纪委监委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有何工作打算?


柳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吴永辉:


一是继续深入调查。针对此次出租车乱象整治工作,市纪委联合调查组还将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深挖细查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持续整顿作风,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优化柳州市整体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正风严纪,及时关注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无视纪律和规矩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柳州日报社记者:公安机关除了对出租车行业的扫黑除恶进行打击整治外,对出租车行业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王鸿翔: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十分重视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工作,并将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中。


一是增设出租专用停车泊位和临时停车位。此前,针对出租车行业的特点,我局交警支队在全市施划了出租专用停车泊位和临时停车位,为出租车司机提供方便。根据2月3日全市出租车乱象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交警支队积极主动对接,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出租车企业、出租车代表实地对市区临时停车泊位看点选址,在餐饮集中区域路段及部分公厕周边道路等有条件的位置,确定新增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和临时停车位43处105个,重点解决出租车司机临时停车上厕所、吃饭、上下客等需求。目前,新增的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标线已经基本施划完毕,正在抓紧完善和设置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指示标志。


二是组织开展“柳州好司机”活动。2017年,我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委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柳州好司机”活动,在全市评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的好司机,弘扬正能量,获选的司机中就有4名我们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确实辛苦,下一步,在对出租车司机服务方面,我们将结合“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研究出台更多的服务便民措施,为守法营运的出租车司机提供更好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新华社记者:在许多城市“网约车”都是城市出行的很好补充,而柳州的网约车很少,并且如“滴滴”这样市民常用的大平台还处于不合法经营状态。请问市交通局,造成这种情况是否是因为对“网约车”设置了过高的标准?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宁:


规范网约车经营是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市制定了《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柳政规﹝2017﹞25号)。合理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准入条件,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柳州市已有云森科技、万顺叫车、快斑、驷马科技等四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在柳州办理了经营许可,柳州合法办证网约车约有105辆,共计3772人办理了网约车从业资格。“滴滴”已在我市成立服务管理机构,并已在工商注册,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尽快推进“滴滴”公司在柳州落地。


下一步在推进新旧业态融合发展上,我们要加快网约车的合规化进程,协调解决出行平台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证、推进出租汽车“网约+巡游”经营模式。同时对于“互联网+”的出租汽车新业态,《实施细则》是试行。如果《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不切实际,可以启动修订程序进行修订。


中新社记者:当下,出租车议价、拼客等乱象与司机经营收入下降、负担重(份子钱、税费、管理费等)、行业人员流失相关,相关管理部门是否考虑降低份子钱或者其他措施降本增收,有什么政策或者改革思路帮他们减负,提高司机收入、稳定行业发展?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宁:


当前,由于出行方式的多样化,出租汽车市场份额重新分割,网约车的进入、私家车的逐渐增加、公共交通进一步完善等原因,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柳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收入呈下降的趋势,收入下降原因不单单是因为份子钱、税费、管理费问题。


要提高司机收入,降本增效,最重要的是要优化出租车经营环境,建立完善出租车管理的长效机制。我前面所说的做了规范市场秩序、建章立制和市政府出台的《柳州市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开展出租汽车“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就是为了给出租车驾驶员增加收入、降本增收着想的。


下一步我们要在优化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上下功夫。加大对非法营运打击力度;指导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推动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交纳份子钱(台班费)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做好定价形成机制的研究,使之更能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推广节能环保车辆和电招等新模式在行业中的运用;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关注、及时帮助解决出租车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及困难;在各客运站完善出租汽车上、下客通道;推进出租汽车服务站建设等。


《南国今报》记者:国家有没有强制要求出租车加入公司的规定?是否有新的改革方向,借鉴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办法,允许出租车合伙化经营?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宁:


国家现行的政策是鼓励出租汽车集约化、公司化、规模化发展,下一步我们可以鼓励出租汽车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以降低企业的经营管理成本,探索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的深层次改革。



来源:画卷柳州、记者 吴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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