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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呼市举报这种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得200元奖励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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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3月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首府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创建国家文明城市,鼓励公民参与城市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呼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决定对举报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元。

  

  据了解,凡是在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大黑河以北、金六道以东、G6高速公路以南范围内,公民发现公民发现)机动车车窗抛物的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运输的行为、建筑垃圾、物料运输车辆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拨打12319进行举报的给予奖励。


  据介绍,报人只要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视频、照片等有效证据资料。城市管理部门受理公民举报后,对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进行查证。举报机动车车窗抛物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50元奖励。举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运输;建筑垃圾、物料运输车辆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轮胎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100元奖励。举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封运输发生在夜间23时到凌晨6时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200元奖励。


  此外,如果遇到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最先(以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举报人给予奖励。同一人多次举报同一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经查实处理后,按一案进行奖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者领取。举报人在接到举报奖励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刘嫱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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