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讨论 | 北雀路上未拴绳的小狗被汽车碾死,车主赔了100元!

作者:柳州晚报 来源:柳州晚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3-15

很多柳州人都有养狗的习惯,有的会用绳子拴着狗狗,有的却让狗狗“自由奔跑”!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假如狗狗不幸在人行道上,被车子碾压死亡,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3月14日上午10点,王先生报警称,他在北雀路某门面养的小狗,被车压死了。


被压死的小狗


柳北巡警110中队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司机陈先生告诉民警,他当时开小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想找个停车位,经过王先生门面时,一只小狗突然从门面跑出来,他没注意,因此没踩刹车,就把小狗碾死了。他认为王先生没有拴狗绳,责任在对方。但王先生称,陈先生将小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才引发了事故,要求他赔偿200元。陈先生不同意,坚持对方也有责任。


民警分别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通过调解,双方同意各退让一步,最后,陈先生赔偿100元给王先生。


民警提醒,养狗要拴好狗绳,车主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行驶,避免引发纠纷。


宠物狗在生活中

与车发生碰撞的事故并不少见

大家还记得

上次微姐报道的荣新路上

一小狗未拴绳被车撞

狗主人索赔500元的事吗?


1月28日,荣新路发生一起轿车撞上小狗的事故,小狗跑出门面被经过的轿车撞倒,导致小狗的后脚受伤,狗主人吴先生认为这都是轿车司机造成的,向轿车司机索赔500元。但司机庞先生说,狗突然跑出来,他紧急刹车拐弯,还差点和旁边的电动车相撞,这钱他不赔。


吴先生与庞先生因为赔偿事宜争论不休,无奈之下庞先生只好拨打报警电话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吴先生不给小狗拴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其应该对狗尽到看管、拴绳的义务和责任。经过民警调解后,吴先生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不再索赔。随后,双方离开了现场。


报道发出后,也引发了网友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认为,轿车司机太委屈,由于狗主人没看好狗,引发了事故,不应该向其他人索赔;还有人呼吁大家重视养狗认识到不拴狗绳的不良行为。


网友评论截图



微姐想说,两起事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狗主人都没有拴绳。唯一的不同,是其中一只小狗是在司机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小狗被撞的。司机固然不对,但究其原因,大多都是狗狗脱离了主人的有效控制范围,容易遭遇危险,因此提醒各位狗主,平时有必要用绳子把狗狗栓好,防止狗狗乱跑丢失和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


对于此事

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告诉微姐~



来源:通讯员 马玉忠

版权归柳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柳州晚报 ID:gxlzwb

柳州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编  辑:王莹

校      对:董颖佩

责任审核:黄志伟

欢迎关注我们,与小编互动

报料、投稿、合作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微信合作、洽谈请联系:13633080001(微信);领奖、咨询请联系:0772-5307075

邮箱:www@lznews.gov.cn



阅读39491
汽车 
举报0
关注柳州晚报微信号:gh_9c0cbb9560d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柳州晚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