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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立遗嘱老人都“防儿媳女婿”,网友评论太现实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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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2


其实早在去年

一则"老人立遗嘱防儿媳女婿"的话题

就曾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



而就在昨天(21日),中华遗嘱库正式发布《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广东篇)》(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对所保管的12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



接下来南都君就以数据为例

看看广东地区的老人们

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


1

立遗嘱人年龄年轻化


 白皮书数据显示——


2013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7.43岁;

2014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6.54岁;

2015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5.31岁;

2016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3.97岁;

2017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2.09岁;

2018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71.26岁。


 结论——


6年间,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年龄趋向年轻化。


 特点——


2013年至2018年间,立遗嘱人群年龄段集中在71岁至80岁之间,比例为42.03%,该年龄段比例在2018年进一步缩小,已经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


其次是61岁至70岁年龄段,比例为40.55%,该年龄段比例逐年上升,同时81岁至90岁与91岁以上年龄段人群比例均略有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


广东地区70岁以下立遗嘱人比例从2017年的43.39%上升到2018年的45.58%,而80岁以上高龄立遗嘱人的比例从2017年的19.63%下降到2018年的17.34%。


 深圳数据——


白皮书数据显示,深圳2017年立遗嘱人群平均年龄为71.34岁,2018年则下降到70.47岁。


2

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


 数据显示——


2017年全国立遗嘱人中再婚比例为2.18%,2018年再婚比例上升为3.86%。广东地区再婚比例也有较大幅度上涨,从2017年的2.27%到2018年的3.65%,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圳地区再婚比例2017年为1.68%,2018年上升到3.59%。


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间,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主要已婚(均一次婚姻)为主,占比达75.03%,其次为丧偶人数,占比为19.07%;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


 结论——


说明再婚、离异家庭更需要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副主任许爱芳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


而面对再婚

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

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误区,不少老人认为再婚前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者对方子女继承。


但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的约定,但并不能解决去世时的财产继承的问题。


法律上,一方不仅能继承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财产,哪怕再婚只有一天时间,再婚配偶也与对方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3

独生子女父母仍为立遗嘱"主力军"


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47.6%。


对这一现象,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


可随着社会发展

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

更能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2015年一则刷爆朋友圈的

微信文章引起关注

↓↓

杭州女白领小丽是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小丽本想把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没想到,由于父亲去世时奶奶仍然在世,因为父亲没有留遗嘱,导致父亲的财产一部分由奶奶继承,奶奶不久后去世,这些财产又由小丽父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


最后,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只能继承父母房产的八分之七,而剩下的八分之一由小丽的七大姨八大姑继承。


对此类风险,法律也给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小丽父母如果提前写遗嘱指定财产只归小丽独立享有,不作为共同财产,就不会被其他亲戚分走。



白皮书显示,有11.79%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陈凯表示,这些数据都表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保护自己家庭财产的需求更加明确。


4

常见"防儿媳女婿"条款 


根据白皮书显示,所有样本中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深圳立遗嘱老人中,2017年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达到99.99%,2018则变为99.98%。



这个"防儿媳女婿条款"

究竟是什么?

↓↓↓

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许爱芳表示,尽管有的父母对孩子的表现很失望,但他最终还是愿意将房子留给孩子。当然,也有部分老人在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并非配偶和子女,而是直接交由孙辈,这一比例达13.43%。




面对“防儿媳女婿”条款

网友们不禁议论纷纷,各自站队

↓↓

1
赞成派


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权力!


@奔跑的鸸鹋:其实也是保护自己的孩子


@腿和口水君: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权力


@丁鸩:这就是父爱和母爱啊!表示接受!


@岌津:儿媳女婿本来就是外人


@翠翠叉:我觉得并没错啊,那是人家父母的东西。关你什么事啊。


@R楠楠R:老人活那么大了,会看人,如果儿媳和女婿对他们好,很孝敬,也不会防他们的


2
异议派


都不把儿媳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顺你才怪!


@小小李尒:你的儿女何尝不是别人的儿媳女婿。


@King_zby:都不把儿媳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顺你才怪!


@大事不妙了:这么防着别人,也难怪别人不会真心对你


@哦吼哈哈:立这种遗嘱的家庭都不怎么和睦


@paike_nhlm3h7law:可以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对媳妇女婿有要求,最恶心的是在义务方面总拿媳妇和女儿比,女婿和儿子比,在权利面前媳妇女婿就要当贼防。


@啦啦and小夹子:所以很多人说媳妇永远都是外人


3
现身说法派


爱是相互的!


@wenzi-Y:可能我身边都是正能量,结婚1年,婆婆给我套房,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


@茜是美丽的梨落:我婆婆把她的房子立遗嘱写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继承,去年买了两套房子也写的是我和我老公名字,我说不用写我的名字,因为我觉得我绝对不可能和我老公离婚的,有这个信心,可是婆婆说这是她对我的心意。婆婆老了病了我也绝对会好好照顾她的。爱是相互的,从刚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八年了,已经当一家人了。


老人提前立遗嘱是件好事

可以减少很多身后烦心事

遗产如何分配,只要在法律允许范畴内

也是个人应有的权利,这是法理


但是对于老人在遗嘱中

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包括财产如何分配?

遗产如何处置?

这些很现实的问题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分享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张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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