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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呼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4月1日开始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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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25日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呼市将于201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审查范围

  呼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用人单位(包括中央、自治区直属、军办驻呼、外省驻呼劳动用工单位等),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等。


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情况及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发放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须申报材料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备案表》。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许可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签订备案花名册及新增人员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原件)。


  上年度12月份工资发放表;银行代发工资的工资表须加盖银行印章(原件)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表、高温高寒岗位津贴发放表(原件)。


  上年度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上年度最后一次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复印件各一份。


  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使用退休返聘、借用、兼职、内退、在外单位参保的人员、招聘下岗等人员的,提供“劳务协议书”或其它相关证明复印件。


  用人单位上年度末职工花名册,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户籍地址及现住址、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离职时间、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及民主程序和公示情况,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


  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名册或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派遣协议、上年度12月份职工名册、工资表;使用实习生的用人单位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生名单和学生证复印件。


  劳务派遣机构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用人单位招用农牧民工名册及工资支付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必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用人单位按要求及时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年审材料的用人单位,依法立案处理,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规定,列入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黑名单”,将其列为下年度日常巡视重点检查对象。


  对于呼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抽查的用人单位不再进行审查,对同一用人单位不进行重复审查。对拒不接受审查、逾期不报送材料或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办理年度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不再为其出具各项荣誉、资质评审涉及劳动保障事项的认可意见。


附 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玉泉区南二环盛世东元综合楼裙楼劳动用工综合服务市场三楼)电话:3463642

  2.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呼伦贝尔北路新城区政府纪委大楼六楼)电话:6218611

  3.赛罕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昭乌达路赛罕区政府西侧楼联合接访中心2楼)电话:4932680

  4.回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民区政府国税楼东侧103室)电话:3821137

  5.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沙尔沁工业区管委会办公楼东侧商邸劳动监察大厅)电话:8158053

  6.土默特左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土默特左旗呼包路北人社局办公大楼5楼)电话:8162629

  7.托克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大厅)电话: 8528345

  8.和林格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林县城关镇呼清路西812号)电话:7198616

  9.武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武川县可镇西区人社局)电话:8819224

  10.清水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清水河县滨河南路人社局办公楼313、315室)电话:7911969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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