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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复仇":他在殡仪馆陪了儿子半年

作者:观察者网 来源:观察者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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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018年9月21日,浙江温州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9周岁男生叶某某在校园内被同班女同学的父亲林建厦杀害。当晚后半夜,叶某某遗体被送至瑞安市殡仪馆。从那时开始,叶某某的父亲叶万焕就在儿子的灵堂里搭了张简易床,吃住都在那,一直陪着自己的儿子……


2019年3月22日,津云记者在瑞安市殡仪馆再次见到了叶万焕。此时,叶万焕已经在儿子的遗体边陪了整整半年。之前,2019年2月2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瑞安某小学一学生被害案” 进行公开审理,那时津云记者见到叶万焕,已近半年未理发、未刮胡子,看上去像个老年流浪汉。如今再次见到,他已理了发刮了胡须。“我要以一个良好的精神面貌面对儿子。”


21天前,2019年3月1日,“林建厦故意杀人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灵堂内许下诺言



进入灵堂,正中间是一张供桌,桌上放着男孩的遗像;后面是冰棺,放着男孩的遗体。灵堂右侧进去有一个小空间,叶万焕就在这儿靠墙搭了张简易床铺。


简易床铺


寒冷的冬天,叶万焕常常被冻醒,但他拒绝开空调,也不用取暖器。“这样,儿子的身体变化才会小一点,才能等久一点。”那时的叶万焕还不知道案子什么时候会开庭,不知道自己和儿子要等多久。


叶万焕在整理床铺,右边是存放儿子遗体的冰棺


出事那天的后半夜,他哭着把儿子的遗体送到了这里,从那天起他便决定让自己换种活法,他要为儿子“复仇”。他在儿子遗体前许下诺言:不提赔偿、不接受道歉,不去伤害凶手家人;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渠道,获得法院判处凶手死刑的结果,在这之前,自己不理发、不刮胡子。


他甚至连学校的赔偿也不接受。校长打电话来,问他赔偿数额,他表示:“我有钱,不缺钱,不要跟我提钱。”事情发生后那两天,学校老师来殡仪馆守夜,和叶万焕交谈。他感谢了对方的关心之后,也一再强调别提赔偿的事。


叶万焕是瑞安当地人,和姐姐一同办厂,给姐姐的鞋厂当负责人,每天很忙,经常要出差谈合同参加各种展会。


叶万焕以前参加广交会的参展证


儿子出事后,他抛开了厂里的一切事情,搬到殡仪馆住下。


津云记者在灵堂里发现了几箱方便面。叶万焕说,这都是这几个月他吃的。


连续几个月,他真的不去理发,也不给自己刮胡子,偶尔会回家洗个澡,洗好就回到殡仪馆睡。


连续数月不理发须的叶万焕(中)参加案子一审开庭


春节,殡仪馆里几乎没有人,家人和工作人员都劝他回家,但他拒绝离开。


短短数月,他从一个西装革履、文质彬彬的中年温州企业家变成一个身材瘦削、头发很长、胡子拉碴、烟不离手的小老头。


后来终于知道开庭日期了,他又有了两个想法:判决书下来后,要在灵堂一字一句的念给儿子听;要给儿子好好地办一场后事,做好当父亲的责任。



心里永远有个位子是留给他的



叶万焕有3个小孩,两女一男,儿子叶某某最小。


2018年9月21日下午4点半左右,叶万焕正堵在温州前往瑞安的高速公路上。他本来和两个老同学约好当天晚上要三家人一起聚餐,之后趁着中秋小长假一道出门游玩、钓鱼……但却突然接到了妻子的电话,“孩子被捅了,流了很多很多血。”


当日下午5点半左右,叶万焕赶到了瑞安市人民医院,儿子正在手术室内抢救。一位护士告诉他:孩子全身共有12处刀伤,分别位于颈部、后背、臂膀、手掌上,颈部的刀口伤至气管,但最致命的伤口位于左后背,伤至心脏。“孩子从学校抬出来时,已经大出血很严重了。”护士提醒他,要做好心理准备。晚上七点半,手术室的门开了,但传来的却是因为失血过多,孩子不幸离世的消息……


叶万焕跟医生提了个最后的要求:希望能把孩子的每处伤口缝合好,让孩子“干干净净、完完整整地走”……


在叶万焕手机“我的收藏”里存着很多儿子生前的讲话录音,他执着地一一播放给津云记者听。边上的朋友说,老叶这几个月经常一个人听儿子的声音。叶万焕说,他儿子的成绩虽不是班里顶尖的,但也科科保持中上水平。“他在班里很受同学欢迎,是那种经常被邀请参加同学生日会的人。体育保健课的老师很喜欢他的……”


2018年7月,叶某某参加了瑞安某银行面向青少年举办的“小小银行家”活动。活动中,他在投资游戏环节获得了最高“收入”,成为“首富代言人”,还办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张银行卡。照片中,叶某某穿着银行工作人员的白衬衣、黑裤子,打着领带,笑得眯起了眼睛。


叶某某在银行参加课外活动


叶万焕说,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儿子学业方面帮不上什么忙,但一直很重视教育儿子如何做人,所以叶某某平时在与同学交往、在社会上交际方面都做得比较好,许多人对叶某某的印象都很好。事情发生后,校外游泳培训班的教练、同班女同学的奶奶……都和叶万焕说,等叶某某出殡那天一定要提前告知一声,他们要过来送送孩子……


叶万焕给津云记者看了儿子叶某某的一篇日记《给爸爸、妈妈的一封信》,写于2017年的暑假。信中用文字夹拼音的方法写道:“我在这七天里知道了很多,比如:要孝敬父母、不要伤害虫子、吃饭要安静。我要对您们说一声‘对不起’。我以前给你们惹了很多麻烦。可是,现在我知道了您们很辛苦,我一定一定会孝顺的。我一定会把最好表现展示出来的。我会帮妈妈做家务,我会帮爸爸拿拖鞋。我一定会自己照顾自己,我再也不依赖你们了。”


叶某某的日记


叶万焕以长发长须流浪汉面貌面对公众时,不知道情况的人都以为他年纪很大。其实他今年才43岁。“以后,想过再想办法生个儿子吗?”“不想生了,他很优秀,我的心里永远有个位子是留给他的,最好的位子。”



谣言的伤害



这几个月苦行僧式的生活,叶万焕其实并不在意,他最在意的还是事件发生后社会上种种谣言给他带来的伤害。2018年9月22日开始,微博、微信上就开始出现各种不实传言,有说当时男孩叶某某故意把女同学林某某眼睛打瞎了;有说叶某某平时在学校里很调皮,是个熊孩子;有说叶某某家长家庭教育很差,没有教养的。

  

许多网民就留言指责被害人叶某某,还有网友留言:“这个悲剧告诉家长一个道理:务必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你不管,别人会替你管!”这条留言得到了很多点赞。

  

还有人在网上发文称,嫌犯林建厦是个精神病人,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看到网上的这些谣言和评论,叶万焕非常气愤。“从我儿子日记上就可以看出他是个怎样的孩子。他虫子都不会去伤害,怎么会故意去伤害同学?”


津云记者发现,2018年9月下旬的瑞安市警方的相关通报还特意对“打瞎”、“瞎了”等传闻、谣言进行了澄清。而后来法院的判决书上也指明,两个小孩之间发生的只是“小摩擦”。


2019年3月1日,“林建厦故意杀人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判决书上称: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周岁)发生小摩擦,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而起意报复。同年9月21日16时15分许,林建厦随身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进入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将其带至男厕所并残忍杀害。后林建厦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经鉴定,林建厦案发时处于精神分裂症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林建厦


叶万焕告诉津云记者,2018年,他就找到在网络上发文造谣的网民,对方明确表示是受人指使。他当时就取证录音了,准备有时间了再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还要准备二审





被告人林建厦持刀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林建厦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虽可对其认定为自首,但因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月1日晚,殡仪馆灵堂,叶万焕将长达三四十页数万字的判决书从头到尾念给儿子听。


第二天上午,他出去将留了近半年的头发理了,胡子刮了。下午,和朋友一起请人选给儿子入土为安的日子,发现农历二月没有好日子,就选了农历三月初二(阳历4月6日)。“我要开始慢慢调整自己的状态了,要以好的精神面貌面对儿子。”


接下去的日子,就是到公墓选朝向、挑位子。但在农历三月初二(4月6日)前,叶万焕还想住在殡仪馆,再陪儿子一段时间。


叶万焕婉拒了津云记者提出的想给他拍张照片的要求,只同意拍背影。“现在还没到最好的状态、最好的精神面貌。”


3月23日晚,津云记者从叶万焕朋友处获悉,被告人林建厦已经提出上诉,案子二审估计会在一个月之后开庭。


来源|津云新闻(ID:jyunnews) 记者 陈国亮 发自浙江温州



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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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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