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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4月起开展IPTV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行为和违规内容

作者:传媒圈 来源:传媒圈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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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来源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3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IPTV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IPTV建设管理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促进IPTV持续健康发展。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聂辰席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IPTV是广播电视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延伸,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IPTV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央关于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推广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对IPTV建设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对IPTV建设管理高度重视,近期专门作出重要批示。


IPTV建设管理关系国家政治安全、文化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关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安全为要、可管可控,确保IPTV内容安全、传输安全、播出安全,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认为,自2010年三网融合试点以来,我国IPTV建设管理积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大势,实现快速发展,IPTV用户规模已达2.58亿,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一支重要力量,初步形成了适应IPTV发展特点的分级运营格局,初步构建了管理制度体系并付诸实践。但随着IPTV业务不断发展、用户数量和经济规模日渐扩大,IPTV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也日益凸显放大。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的重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IPTV建设管理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是正确理解、准确把握IPTV建设管理的基本政策内涵,始终坚持IPTV是广播电视业务的基本属性,坚持广电机构与电信企业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IPTV建设好、运营好、管理好。


二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毫不动摇地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IPTV领域,在“政府监管、机构履责、分级负责”的构架下,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IPTV建设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环节、工作流程、操作细节和责任追究中去,坚决把好关口、守好阵地。


三是认真开展IPTV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广电总局决定自4月份开始在全国统一开展IPTV专项治理(包括以互联网电视形式开展的IPTV业务),严查各种违法行为和违规内容。集成播控总平台、各省区市分平台以及各传输网络要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高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四是加速推进规范对接。按照全面对接、限期整改、组织验收三个环节,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推进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之间、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与传输系统之间的全面规范对接。各省区市广电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制定本地区IPTV规范对接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五是健全IPTV监测监管系统,完善中央与省级上下联动的监管技术系统和监管体制,更加有力有效地开展IPTV传播秩序监管、节目内容监管、网络安全监管和安全播出指标监测。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力做好IPTV宣传工作。


一方面,牢牢把握主基调,继续深入推进“首页首屏头条”建设,精心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按照统一部署,在首页开设“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总栏目,认真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相关活动宣传,营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启动全行业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重要保障期IPTV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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