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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了重了?擅闯大明山6驴友各领3500元罚单

作者:广西日报 来源:广西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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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在广西,驴友违规进山探险一旦遇险

政府都会动员人力物力展开救援

虽然目前还不会被收取救援费用

但这些违规驴友

很可能会收到行政处罚罚单哦!



今年3月,6名驴友在南宁大明山探险时失联,在多部门联合救援下,6人全部获救。经调查,该6名驴友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上林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近日,龙山保护区管理处依据相关规定,对6名驴友作出每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保护区对违规驴友开出的首例罚单。但截至4月9日,尚无一名驴友缴纳这笔罚款。



部门:处罚有依据


4月9日,龙山保护区管理处的韦学贤主任向记者介绍,经查,3月4日下午2时许,在未经批准情况下,6名驴友擅自从武鸣马头镇小陆村前往大明山龙头峰露营,未经批准进入龙山保护区核心区内北仓河一带。


第一批获救的3名驴友和救援队员(左二穿荧光绿上衣者)在一起。


韦学贤称,6名驴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规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11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也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并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



保护区根据以上法规,向6名驴友下达每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这一调查,有驴友的陈述、马头派出所的情况汇报、消防救援大队的情况说明及救援人员证言等为证。



3月26日,有5名驴友在收到告知书后,主动到龙山保护区陈述和申辩。当天,工作人员已对处罚依据及罚款金额作出解释。


据韦学贤介绍,如驴友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上林县林业局或者上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上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管理处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驴友所缴纳的罚款,将直接上缴国库。


驴友:罚款是否过重


据介绍,近年来,龙山保护区在平时巡护检查中,如果发现有驴友进入保护区,护林员会对进行劝阻和教育,基本上都会得到驴友的理解及配合。此前还未发生过驴友违规进入保护区被困事件,此次6名驴友是从武鸣区一侧上大明山的,因为保护区范围较大,护林员全方位巡护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近年来,自然保护区不断加强管理,加大对破坏自然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这次也是保护区首次对违规驴友开出罚单。


其中5名驴友到龙山保护区管理处进行陈述和申辩。


4月9日上午,记者几经周折,电话采访到其中4名驴友。驴友陈先生说,6名驴友中,有两人是广西人,其余几人是从外省到南宁打工的。几人上山后遇到大雾,看见哪里安全就往哪里走。而且几名驴友也不清楚哪里属于保护区核心区,再加上一路没看到明显的标志牌,所以是误闯。


被救驴友手套弄丢了,手被荆棘弄伤。


3月26日,他们到管理处申辩时,工作人员表示有证据证明驴友已进入核心区,但并未出示证据。陈先生认为,保护区并无证据证明驴友已进入核心区,且处罚金额过重,他们准备到上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采访中,其他受访驴友均认为处罚金额过大,表示将申请复议或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此事件中,还涉及到该不该收取救援费用的问题。近年来,任性驴友因在野外探险被困事件时有发生,而每一次救援行动都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些救援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埋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网友和市民对救援费的收取存在一定的争议。


律师:收救援费目前广西无依据


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救援中,共出动消防、公安、医疗、蓝天救援队等多支官方和民间的救援力量数百人,其中消防部门共派出9辆车55名救援人员。


事件发生后,救援车辆准备进行搜救。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大明山派出所所长覃庆说:“收取救援费,目前尚无法律依据。”覃庆表示,有一些地方性法规或旅游管理办法对驴友违规探险的处罚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例如《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2016年1月1日施行),里面就涉及了驴友承担救援费的内容,但目前广西尚未出台相关的登山管理规定。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的韦开林律师认为,应把救援费用分为公共资源支出和非公共资源支出两个部分:在公共资源支出方面,一直以来,救援都是国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非公共资源支出方面,则对应的是民间救援组织,他们不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收取救援费是合情合理的。此次救援,公共资源支出占据主导,是不需要收费的。


韦开林认为,龙山保护区依据相关规定,对6名驴友处以3500元的行政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合法有效。


警方提醒

广大驴友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无视相关规定导致身处险境,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也会浪费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近年来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户外运动的兴起

越来越多的人迷上攀岩、户外探险

甚至闯入禁止游客进入的无人区

屡屡曝出驴友遇险事件

来看看各地近年发生的相关事件

↓↓↓


1

仅2015年在青海省德令哈市哈拉湖附近的无人区,就曾出现了两起十几名游客遇险事故,德令哈市公安局组织旅游、农牧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救援。

2

2018年6月,青海省海西州公安局组织特警分别在都兰县、昆仑山实施了2次大救援行动。

3

2016年8月27日,4名驴友擅自闯入广西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看日出而迷路,获救后每人被罚2000元。

4

2018年1月9日,四川省登山协会和甘孜州登山协会证实,1月2日徒步穿越贡嘎失联的广州籍驴友已经不幸遇难……搜救小组初步断定徒步爱好者可能因严重的高原反应引起的肺水肿而去世。甘孜州登山协会表示,该驴友并未到甘孜州体育中心和康定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登记,属于违规徒步穿越。

5

2018年4月29日,上海51名登山爱好者前往宁波海曙龙观乡洞坑村探险,一驴友受伤,一行人被困,7名消防队员步行3小时将他们救出。

6

2018年3月3日,北京房山一天两次发生驴友遇险事件……


各地拟定“有偿救援”


据了解,2016年10月,有22名游客在安徽省歙县竹溪村的深山中探险时迷路。所幸的是,他们被救援人员成功搜救,安全带下了山。但是,实施救援耗费人力财力不说,还并非每次都以成功收尾。


有不少旅游者因违反规定登山、穿越而发生意外事故,要耗费巨资实施救援。虽然国家有提供救助的义务,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旅游者违规,也要为自己的过错埋单。


2017年6月1日起,安徽省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对旅游者在禁止通行区域的探险活动予以规范,违反规定并导致产生救援费用者,需自行承担一定救援费用。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于2018年5月公开征求《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意见,拟对不遵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而涉险,并需要进行救援的旅行者,收取相关费用。如被救援者拒绝支付,将被纳入景区“黑名单”,并进行依法追偿。


2018年9月1日起,四姑娘山景区启动有偿救援,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而遇险的游客,将要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与驴友徒步旅游付出的低成本相比

他们遇险后的救援行动

每次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也引起社会各界不同的议论

给当地造成了巨大压力


如何减少这类事故

并在实施救援中节省政府财力物力

尚需做更多认真探索



来源|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青海新闻网

编辑|梁笑天

责编|刘洋洋

值班主任|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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