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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赚近3亿,律师函动辄几十万赔偿额!这是视觉中国还是“碰瓷中国”?

作者:新财富杂志 来源:新财富杂志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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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成也版权,败也版权!一张“黑洞”照片让这家中国图片版权领域的龙头公司迎来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商誉危机。


来源:新财富综合自人民日报界面新闻、新京报、第一财经、中国基金报

 


如果不是这一次愤怒情绪的集体爆发,视觉中国可能都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犯众怒。


在过去的不到24小时内,共有与视觉中国相关的#共青团中央 视觉中国#、#视觉中国道歉#、#视觉中国网站无法打开#、#天津网信办约谈视觉中国#、#欧洲南方天文台回应视觉中国#、#视觉中国开盘封死跌停#等10个话题相继登上微博热搜。


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夜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视觉中国4月12日早间公告称,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公司网站负责人,责令公司网站全面彻底整改并在此期间暂时关闭网站。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视觉中国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不能准确预计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



视觉中国的版权问题引起各界重视,国家版权局发文称,要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01

股价跌停、20亿灰飞烟灭


4月12日上午,毫无悬念的,视觉中国被摁死在跌停板上,封单超44万手(折合市值超过11亿元)。市值蒸发20亿,可以说是凉凉了。



4月12日对视觉中国(000681)的股东们来说,本来是值得庆祝的一天。


根据计划,今日,视觉中国本将有3.88亿限售股上市流通,如果按照公司4月11日收盘股价28元来算,解禁市值约108亿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5.39%。此次解禁是五年前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所定向增发的股份,当时定增发行价为5.28元/股,五年期间未实施过股份送转。这意味着,公司最新股价较定增价格已有超过400%的收益。


然而,就在解禁前的关键节点,一张“黑洞”照片却让这家中国图片版权领域的公司迎来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商誉危机。


02

商业模式:是视觉中国还是“碰瓷中国”?


公开资料显示,视觉中国创立于2000年6月,是一家视觉影像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拥有中国最大的视觉内容互联网版权交易平台。视觉中国为上市公司,目前市值已接近200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它的股东里面也有欢聚时代(YY)创始人李学凌。根据公司去年第三季度的财报,公司营收超过了7亿元,净利润也超过2.2亿元,毛利超过60%,而视觉内容与服务项目营收占比超过80%,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版权纠纷。


视觉中国股东柴继军,同时也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视觉中国7.1%的股份,位列第四位。



然而,第一财经记者通过查询启信宝发现,柴继军名下有一家名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司,视觉中国对其100%持股。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4日,注册资本307.8818 万人民币,法人为柴继军。


经分析,华盖创意的立案信息高达4775条,开庭公告则更为惊人,达到了1621条。


记者通过启信宝数据梳理发现,在所有开庭公告中,华盖创意公司作为原告,涉及到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达到403条。占到总数的近25%。



然而,这些数字还远不能真实反映柴继军的“伸张正义”的热情。进一步查阅启信宝发现,柴继军作为法人,还同时出现在了其它25家公司的名单中。


记者再进行深层次挖掘,发现在这25家公司中,还有一家公司的涉案数量异常庞大。该公司名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与该公司有关的裁判文书数量高达3952条。在3952条判决文书中,这家公司作为原告,与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有关的案件数量达到了1633条之多。


值得一提的是,梳理启信宝数据发现,涉及案件中,有近20%的被告公司选择上诉。“他们(视觉中国)的胜诉率和调解率是很高的。”林蔚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过去视觉中国这类公司主要靠售卖图片版权,与摄影师分成为盈利模式。一位知名媒体的摄影记者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视觉中国与摄影师的分成比例并不统一,独家摄影师的分成比例较高,大概有四六开,非独家的稍微低一些。”


他认为,视觉中国的贡献在于帮助摄影师建立了一个网络图片库,把摄影师和用户连在一起,方便摄影师图片销售,增加用户购买的渠道等等;同时也帮助摄影师维权。“视觉中国通过建立起一套系统有效的追溯图片的技术,与盗版侵权行为斗争,帮摄影师追讨稿费等方面,确实也做了不少贡献。”这位摄影记者表示。


不过从几年前开始,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等图片授权公司就已经以起诉企业客户侵权后进行调解的方式谋取高价图片版权费。而且随着技术的进步,辨识图片是否侵权变得更加容易,这令版权官司更加高发。有人把这种靠官司盈利的模式指责为“盗图碰瓷”,“打维权比卖图更挣钱”。


数据显示,视觉中国还有多达9000多条诉讼在进行中,房地产企业、医疗机构等成为被诉的主要主体,自媒体次之。


03

深挖视觉中国的“杀手锏”:鹰眼系统


再来细说视觉中国商业模式的重要一环——鹰眼系统。



实际上,在此之前,已有不少公司受到视觉中国的困扰,经常由于使用了标注有视觉中国的照片,而遭遇到诉讼。有人已经总结出来了,如下:


据行业人士分析,视觉中国的模式就是将大量的图片散布到各自所谓的免费图库网。等着各个公司的年轻设计师下载并使用这些图片。


视觉中国会定期的检索这些图片,如果是中型公司,有收入,视觉中国就会去收割,如果是小公司,类似煎蛋网之类的,就养个2,3年再收割。


大量自媒体经常网上搜索照片,不小心使用视觉中国的照片,经常受到视觉中国的诉讼或要求赔偿,导致大量的自媒体人对视觉中国也颇有恶感。


有业内人士指出,视觉中国养了一堆律师,工作就是负责上法院起诉,发传票。如果你是互联网公司,他们还有更黑的手段,频繁向苹果投诉,让你产品下架。


“但他并不会向苹果提供拥有版权的证据。苹果根本不管这些,都会先下架,再要求你们彼此协商解决,这导致不少公司不得不屈服于视觉中国。”


为此,视觉中国专门发明了一套“鹰眼”系统。2016年,视觉中国开始研发鹰眼追踪技术(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的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



从该公司2017年的财报就可以发现,视觉中国就已经自行研发完成了“鹰眼”。财报显示,该平台包括自动全网爬虫、自动图像比对、授权比对自动生成报告等多项自主研发的技术能力,自动处理约200万/天以上的数据,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并提供授权管理分析、在线侵权证据保全等一站式的版权保护服务。



视觉中国表示,这套“鹰眼”系统,除了能够了解用户需求外,更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的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更好地锁定潜在的客户并满足其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大大降低了获客成本,实现客户数量大幅增长。


去年8月视觉中国还向投资者表示,通过”鹰眼“新增年度协议用户,比去年同期增长54%!



视觉中国在财报中还表示未来将加强对销售及市场的投入,通过鹰眼转换与市场投入相结合的获客手段,加强线上与线下客户运营,获得客数数量与业务的同步增长。


这正是视觉中国引发众怒的核心原因之一:将版权保护和获客相结合。


搞自媒体的都知道,视觉中国常常能做到掘地三尺,把你过去三四五六年的,动辄几十上百张图片全部挖出来,然后按照一张图几千的标准,一封律师函告你几十万的赔偿额。



腾讯深网报道,一位有过类似遭遇的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在我司的一个在线论坛上,有用户上传的图片有视觉中国的水印,在接到投诉后已将图片删除。但视觉中国却要求一定要购买相关的销售套餐,不能只赔偿单张图片的费用,不然就向苹果App store施压去下架我们的App。一直扯了两三个月才把这件事情最终解决,还是赔偿了一笔超过单张图片很多的费用。”


从业绩状况来看,视觉中国最近三年业绩稳步增长:


2015年-2017年营收分别为5.43亿元、7.35亿元、8.15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2.15亿元、2.91亿元。


此外,最新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其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两位数的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实现收入7.01亿元,同比增长20.97%;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35.31%。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为上市公司贡献 80%营收的核心业务“视觉内容与服务”,正是被众多企业质疑“钓鱼维权”的部分,其主要方法是“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上海证券报在2018年9月的报道《“视觉中国”,王者还是贡臣》一文中提到,接近视觉中国人士透露,视觉中国并不追求直接判决赔偿,主要是为了将维权变为销售,转被告为独家签约客户。


视觉中国表示,大多客户会在诉讼判决前与其达成和解,成为长期合作客户,最终通过法庭诉讼生效判决的金额不超过0.1%。


04

从卖图到诉讼狙击,图库为何动作变形?


回溯以视觉中国、全景网为主的图库网站发展,其早期的盈利模式均以卖图为主,如今则有过渡到以版权诉讼为核心的盈利模式之势。


广告公司出现图片、字体广告版权问题起源于2012年前后如火如荼的“双微运营”(微博、微信),当时大部分广告公司都承接了大客户的双微运营,每个月单一大客户使用图片的数量在百张左右。这些图片大部分来自图库,而国内图库的图片授权主要来自Getty Images,其中又以视觉中国的图片相比而言更具创意。


2013年左右,视觉中国、全景网等开始起诉企业客户双微使用的图片侵权,企业客户则委托广告公司进行解决,通常的解决方式是广告公司出几十万购买图片版权,此前侵权的图片被计为合法购买。“当时图库网站还是以销售图片为主的,因为当时技术不成熟,判断是否侵权都靠人眼识别,同时维权成本比较高”,一位广告公司高管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当时图库网站以销售为主,以维权为辅的原因。


随着例如“鹰眼”等图片追踪技术的发展,图片维权变得容易,不管图片是否裁切、修改,只要通过唯一的识别代码,都可以找到侵权图片。再加上,图库网站逐渐发现,一个销售努力维护客户的年流水,基本和打一个版权官司的收益相当,版权战开始变得越演越烈。


“原来销售部还会顾及合作关系,对法务部的起诉行为进行干预,到后期他们(图库)发现打维权比卖图更赚钱,法务部变得非常强势,销售部也不再对客户进行维护了”,上述广告公司高管称。


图库们用于起诉维权的图片甚至一直追溯到微博刚刚建立时,而那时国内还处于版权相对混乱的时代,连那时的版权都追溯,让广告公司们觉得略显苛刻。


目前,随着企业纷纷暂停双微运营,图库网站在维权上的收益也出现锐减。


一位985高校的摄影教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图库公司理论上靠图库授权盈利,版权诉讼是一种维权和营销手段。今天的事件之所以发酵到现在的地步,他认为,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图库们,过度维权和假冒版权是其受众人讨伐的诱因。


他还表示,图库其实是比较好的图片版权保护方式,不应该对这种形式进行否定。主要原因是提供版权的个体太多,使用版权的个体也太多,一对一进行版权交易不太现实,所以才有这种集合做法。图库也可以分公开版权、共享版权或独有版权等多种形式。


音乐、文字版权也都有这种形式,类似音著协、音集协、文著协等协会都会代理会员的版权收费等业务。


该摄影教师指出,“之前也有过很多类似的维权官司,只是打击对象没有自媒体这么大的群体,也没有自媒体这样的话语权。当然也没有这样假冒版权的行为。”


05

人民日报:吐槽视觉中国莫要瞎起哄,

这一点才是问题根本


人民日报公众号今日发文表示,吐槽归吐槽,但是不能搞情绪化,不能毁掉中国近几年来好不容易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得回归法律的标准,厘清问题所在:哪些是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升之后必然带来的“用图不便”?哪些是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中国图片霸主“占山为王”带来的问题?把讨论“带上道”,才能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进步。


让我们就事论事,从法律的角度重新认识这一问题。


第一种情况,《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视觉中国直接将他人的logo图案做了矢量图、打上水印,其中没有“创造性劳动”,当然不能享有著作权,视觉中国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


第二种情况,广义上的“二次拍摄”, 一些官微编辑不理解:自己家的楼、自己家的产品被拍摄做成图片之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识产权?难道不是应该对方给自己钱吗?其实,商品、大楼本身并不产生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相反在拍摄过程中,摄影师是付出创新性劳动的,包括光线调整、明暗对比等,所以“二次拍摄”会产生著作权。


那么,拍摄厂名、产品是不是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呢?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占性,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法律禁止的商标侵权手段主要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拍摄带有商标的产品,并不侵犯商标权。相反,因为拍摄是创造性劳动,反而产生了著作权。


至于摄影作品和一些商品的外观专利的冲突,也是一个道理。一些公司官微吐槽“自己家的东西成了视觉中国家的”,恰恰说明自己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短板。


第三种情况,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之间的冲突。这次很多公众人物、明星站出来吐槽:自己在一些公开场合的照片被摄影师拍了之后,卖给了视觉中国,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肖像权和著作权属竞合关系,搞活动让摄影师来拍照,如果不是事先厘清著作权归属的话,那么照片著作权就是摄影师的。


但是,30年前的《民法通则》就明确规定:未经公民同意,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所以,在这方面,视觉中国明显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着著作权的旗号四处维权、诉讼,但是完全不顾被拍摄对象的肖像权的侵害问题。


第四种情况则是对著作权讨论进行“道德绑架”。有人翻出视觉中国图库一些英烈的照片质问:为什么用烈士生前照片卖钱?为什么花几百块钱就获得英烈的照片?……这就是通过绑架烈士搞诡辩术、搅浑水,本该正常认定的版权使用费,被偷换成了“拿烈士换钱”的道德污名化。其实,歌颂英烈、记录英烈事迹的图书、音像作品,在商店里销售一样是有价格的;“红歌”也一样有版权,商业使用一样要收费,是不是都要妖魔化成为“拿英烈换钱”?


尊重著作权,不意味要“尊重”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吐槽视觉中国,也不能损害来之不易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视觉中国的主要问题在于:


一、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视觉中国却假模假式对外收费,事实上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


二、视觉中国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从之前随便侵权、盗用图片,摄影师欲哭无泪,到如今全民吐槽视觉中国的“过激”经营方式,这说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只是还得探索出著作权保护和传播的权利平衡点,这次讨论是一个好机会。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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