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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暴雨,10人死亡!1人失踪!

作者:杭州交通918 来源:杭州交通918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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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综合发布

来源:中国之声(zgzs001)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4月11号夜间,深圳市突降大雨,16名正在福田区和罗湖区三处不同河道清淤作业的工作人员被暴雨形成的洪水卷走。截至今天早上,已经造成十人死亡,仍有一人下落不明,昨夜今晨搜救仍在继续。


央广记者刘祎辰:4月11日,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造成福田区、罗湖区多处暗渠、暗涵出现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或失联。事故发生后,经过一天两夜的搜救工作,昨晚又有一名遇难者的遗体被打捞。截至目前,事故仍有一人失联,已造成10人死亡,搜救仍在继续。


其中,罗湖区桂园街道笔架山河暗渠整治西湖宾馆段排水沟清淤作业项目,现场作业人员25人中,7人准备撤离时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冲走,经救援,4人获救无生命危险,2人死亡,1人失联。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蜜公园北侧暗渠清淤作业项目,现场作业10余名作业人员接预警通知后撤离,4名工人被洪水冲走,经救援,1人获救无生命危险,3人死亡。罗湖区黄贝街道爱国路与沿河路中间绿化带地下暗涵进行清淤工作测量勘察的5名工作人员,在准备撤离时被洪水冲走,已发现5人死亡。



深圳作为全国一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曾经超强台风“山竹”过境时未发生一例人员死亡。可是这次一场5个小时的暴雨,为何会造成一起多人遇难的事故?

4月11日夜间,突如其来的暴雨袭击了深圳,晚上10点10分左右,深圳罗湖区桂园街道西湖酒店附近,多名正在排水沟进行清淤作业的工人,被积水困在暗渠之内,回忆起来当时的经历依然是惊魂未定。


“我从这里下去还没有一分钟雨就来了,我来都来不及”


深圳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数据显示,4月11日18时10分至23时15分,强对流天气影响深圳,深圳福田区、罗湖区三处下水道和河道清淤工人撤避不急,被雨水形成的水流卷走,多名清淤工作人员死亡或失踪,无普通市民伤亡。



深圳坐落于南海之滨,在夏季经常会受到台风和暴雨的影响,因此,深圳也拥有一整套预警、救援和善后体系,2018年9月,超强台风“山竹”过境深圳,拔倒树木一万多棵,却并未造成一例人员死亡,相比之下,4月11日的强降雨只持续了5个小时,却造成重大伤亡,深圳为何能抗住大台风却挡不住雷阵雨?


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范德繁在救援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作人员在暗渠进行清淤,暗渠本来就是城市泄洪排水的重要通道,多条水道的雨水会同时排向这里,因此,积水上涨的速度是我们在地表上难以看到的。


范德繁:“这个下雨为什么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呢?因为空间它是一个暗渠,所以各方的雨水汇集到到一块,(水位)瞬间从一米上升到了四米,所以这个作业人员没有来得及撤离,有预警,但是确实是暴雨来的太快了。”



事实上,深圳市气象台于4月11日19时10分就已经发布了全市雷电预警 ,并提醒各相关单位加强危化场所安全管理。那么,在降雨期间河道和下水道内为何还有工人作业?是工作人员没有接到通知还是施工单位将暴雨预警置之不理?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副局长尹学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在接到气象部门预警之后,多次在工作群里面转发了天气预报,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确保安全生产。但是由于深圳的降雨是司空见惯,部分施工单位心存侥幸,麻痹大意,低估了这次降雨的强度才酿成悲剧。


尹学康:“从这个工程管理上来说,我们会要求相关人员撤离,比如我们会在群里发通知,要求撤离,就是这种思想上的不重视,麻痹大意(导致这个后果),我们会在事故结论调查认定清楚之后,会对相关的责任单位进行严厉的处置,顶格处置,顶格处理,不管是央企民企绝不姑息。”



深圳市是第一个进行巨灾保险试点的城市,去年底,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等5家承保机构共同签署了《2019年度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救助对象覆盖到当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等人员。而按照深圳巨灾保险条款,因暴雨等巨灾情况导致人员死亡事件,每人将赔付限额25万元,亲属安置每人赔付限额2万元。这次因洪水遇难的人员又将如何理赔?



央广记者刘祎辰:记者从深圳银保监局获悉,此次突发灾害已触发深圳巨灾保险赔付阙值,深圳市巨灾保险将予以赔付,人身伤亡赔付最高25万元每人,亲属安置费用最高2万元每人。据初步估算因此次暴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最高可能赔付将近300万元。


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只要是此次暴雨导致的人身伤亡,深圳的巨灾保险赔付都可以覆盖。需要在24小时之内电话报案,由街道办事处向承保公司提供事故证明,受害方或救助权利请求人在提供索赔单证;承保公司进行确认后,支付相关救助款。


巨灾保险本身可能很多人都不熟悉。在一些发达国家巨灾保险已经成为规模仅次于车险的第二大险种。2014年6月1日,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开始巨灾保险试点的城市,此后宁波、云南、四川、广东、黑龙江等地相继开展试点。其中,深圳、宁波实施的是多灾种巨灾保险试点,保障范围基本相似,深圳为地震、台风、滑坡等15种灾害,投保人均为政府。五年来试点工作有了较好的进展,但是全国来看,覆盖面还非常有限,仅为200万户。从损失统计来看,我国的保险赔付资金占灾害造成总的损失的比例仅为5%,而世界平均水平在30%左右,新西兰等发达国家,这一数字可以去到90%。


查清责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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