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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不想进监狱,可以花钱平事……”内蒙古一村支书收到实名敲诈勒索信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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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你如果不想进监狱,可以花钱平事。”2018年10月,一封实名敲诈勒索信,令赤峰市巴林左旗富河镇富河村党支部书记钟瑞华忐忑不安,随之而来的富河镇纪委函询通知书更如同晴天霹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个体铲车经营者宋某在要求富河村委会支付2008年所欠施工款时,由于时任村支部书记已经去世,原村委会主任因其他违法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新任村“两委”班子经讨论,认为宋某提出的工程款本息过高,并要求宋某对工程量进一步核实。宋某讨要无果,将该村委会起诉至人民法院。然而,宋某却并没有完全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通过他人交给该村党支部书记钟瑞华一封实名敲诈勒索信,同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反映了关于钟瑞华的问题线索。


2018年10月,一头雾水的钟瑞华就宋某对其敲诈勒索一事向富河镇纪委进行了反映,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此后,因为宋某未再向钟瑞华进行勒索,钟瑞华也未就此事进行追究。


然而,令钟瑞华所不知的是宋某反映自己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由上级纪委监委逐级转交至富河镇纪委,这也就有了她收到镇纪委函询通知一事。


2019年3月,富河镇纪委函询钟瑞华后,又通过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对两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调查。调查发现,宋某反映的关于钟瑞华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不属实。2019年4月16日,富河镇纪委组织召开该村“两委”班子会议,镇纪委书记王振华宣布了调查结果,为钟瑞华进行了澄清正名。


同日,富河镇派出所对宋某进行了训诫,宋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悔过认错。


关于该村拖欠宋某工程款一事,宋某向旗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已判决生效,富河镇纪委已就此事进行了协调,并将跟进事态进展,以确保案结事了。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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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村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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