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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新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这些问题你清楚吗?

作者:上海发布 来源:上海发布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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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本市目前有多少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符合新国标标准?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一起来看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的权威解答↓


Q:

市民购买“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并注册登记的时间节点?

A:

2019年4月15日起,按照原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评审纳入的所有产品从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本市销售;2019年4月30日起,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办理该类产品的登记上牌。即按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的规定,对于4月15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记上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4月30日起停止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品牌型号的上牌登记工作。


Q:

目前,本市共有多少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点?

A:

本市目前共开设了58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本市各区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


本市各区公安交警非机动车业务办理点

Q:

骑车人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吗?是否获得驾驶证才能上路?

A:

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市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经依法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牌证后,属于非机动车管理范畴,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


Q:

新修订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要求与符合老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有何不同?

A:

老国标属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新国标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新老国标相比较,一是从检测项目来看,老国标有34个主要检验项目,其中3个“否决项目”(车辆时速、制动性能、车架强度),但是18个“重要项目”中只需15个达标,13个“一般项目”中只需9个达标即为合格产品。而新国标有36个主要检验项目,均为“否决项目”,即任何一个检验项目不符合国标要求,即可判定电动自行车为不合格产品。二是从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规定来看,老国标规定车辆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240瓦,电池不超过48伏,未设置车身长宽和鞍座长度的标准。新国标规定车辆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重量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电池不超过48伏,车身长不超过125厘米(两轮轴距)、宽不超过45厘米,鞍座长度不超过35厘米。新国标将最高车速增加了5公里,重量增加了15公斤,此外,新增了车身长宽和鞍座长度的标准,明确了防篡改(防改装)以及不得存在加装电池空间等要求。


Q:

对于4月15日后仍然在本市销售原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有什么措施来保障消费者?

A: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第6条明确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第8条明确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第15条明确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第37条明确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退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Q:

市民如何查看自己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符合新国标标准的车辆?

A:

上海市经信委会颁布了2019年第一批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市民可以登陆“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www.shbicycle.com),查询“2019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栏目,或搜索“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微信服务号进行目录查询。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微信服务号上可查询到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Q:

市民如何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A:

4月15日起,各区公安交警支队将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查验车辆,严格审核比对车辆照片、品牌型号、车架编码,测量整车重量、车身长度和宽度、中轴宽度、鞍座长度、轮胎宽度,检查电池和电机是否超标、保险杠是否封闭等;根据《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审核车主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车辆销售登记单(三联单)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登记上牌。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申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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