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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3人死亡的柳江大桥交通肇事案开庭!嫌疑人曾20多个小时没睡觉

作者:柳州晚报 来源:柳州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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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我对自己这次犯罪感到非常后悔,非常对不起被害人家属······”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12·30”柳江大桥交通肇事案在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肇事司机刘某友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出庭受审。此次交通事故共导致八旬老人沈先生、快递小哥韦绍明以及当年刚从学校毕业的卢明华3人死亡。当天,法院还一并审理了由被害人沈先生、韦绍明、卢明华的家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庭审现场


视频:被告人刘某友在法庭上认罪悔罪,作最后陈述。


肇事后逃逸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


  据悉,今年27岁的被告人刘某友是柳州本地人,案发前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去年12月31日,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故发生后,21岁的卢明华伤重住院,花光了家里的积蓄。经过柳州晚报报道,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救助这个不幸的家庭。然而,不幸的是,卢明华最终还是因伤势过重在今年1月12日凌晨经抢救无效去世。


案件回顾:突发!柳江大桥今早有一小车撞人后逃逸,致两死一伤!


事故现场(资料图)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

  去年12月30日5时许,市民谭女士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在本市城中区柳江大桥桥面由北往南行驶时,适遇市民沈先生推行一辆无号牌自行车在前方行走,电动车与自行车相碰,造成沈先生和谭女士不同程度受伤,两车翻倒的交通事故。事发后,本案被害人韦绍明、卢明华路经事故路段,并在事故现场停留。当日6时许,被告人刘某友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北往南行驶至此,并与韦绍明、沈先生、卢明华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沈先生当场死亡,韦绍明、卢明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友驾车逃离现场。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刘某友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超速行驶,且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沈先生、韦绍明、卢明华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事发当日17时许,刘某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刘某友赔偿了被害人韦绍明家属3.3万元经济损失,并支付被害人卢明华1.5万元医疗费。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刘某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刘某友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刘某友称事发前已有20余小时没睡觉


  面对指控,被告人刘某友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他表示,事发前他已经有2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因为他开夜班出租车,上惯了夜班,不睡觉。去年12月29日晚,他跟朋友一起吃饭,后来又送朋友去柳南、市中心等地唱歌喝酒,他则在车上玩手机。到了事发当日凌晨,他又驾车送朋友从柳江大桥由北往南行驶,这时他已经有点困意,“当时桥上没什么车,车里有雾气没及时处理,视线有点模糊,我不知道有事故,疏忽了。”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根据刘某友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认罪态度对其判处5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律师则指出,刘某友构成交通肇事罪且有逃逸行为,其在疲劳驾驶且玻璃有雾的情况下仍超速行驶,应对其从重处罚。


  据悉,被告人刘某友所驾驶的肇事车辆在柳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以及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庭上,3名被害人的家属在要求从重处罚刘某友的同时,还分别提出了数额不等的索赔诉求。


被告人刘某友出庭受审(通讯员 吴漩漩摄)


  其中,被害人沈先生的家属向刘某友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余元;被害人韦绍明的亲属向刘某友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7万余元;被害人卢明华的家属则向刘某友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7万余元。同时,他们还要求肇事车辆所投保的柳州某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柳州1号APP、记者 付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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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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