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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2万,最终欠下92万元!这个“套路贷”团伙覆灭

作者:佛山日报 来源:佛山日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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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完成

第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纵深,各项工作如何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实效?近日,市纪委监委共18个有关派驻(出)机构开展第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完成了对派驻监督覆盖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0多个,并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

 

4月28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联合发文要求,市纪委监委各有关派驻(出)机构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迅速启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在这种背景下,各派驻(出)机构的第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检查工作相继铺开。

  

第一轮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相关牵头责任和责任单位责任情况,“一把手”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落实责任情况。

  

通过参加(列席)会议、查阅资料、个别约谈等方式,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重点从政治站位是否到位、党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到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三大方面开展监督。在此基础上,各成员单位是否能深入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是否存在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研究部署和任务分工,“第一责任人”是否对重大工作或案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其他失职失责问题等等都是专项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

  

完成第一轮专项监督检查后,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检查当前已进入常态化阶段。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只是手段,强化工作落实才是目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要早提醒、早报告、早督促,各单位对派驻(出)机构发现的问题,务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坚决整改。如果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发现驻在单位或者相关个人存在因失职失责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情况并提出问责建议,市纪委监委将精准打响问责“板子”,倒逼各单位责任落实。

 


 顺德 

严打污染犯罪 推进生态治乱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接报线索,对容桂一家金属加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进行取证调查,经检测发现废水中含重金属污染物。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该企业负责人或将面临刑拘处理。

 

3月27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接获群众反映容桂某河涌水体呈现白色异常,得知消息后,该局和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容桂分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到达现场调处。通过排查,执法人员发现附近工业区的某金属加工企业在除油和清洗工序产生了白色废水,该废水设计为经除油车间外安装的塑料管引至废水治理设施进行处理。但上述塑料管已破损,出现裂隙,导致塑料管内的白色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破损处渗漏,并直接流入市政下水道。

  

对此,执法人员对相关设备进行查封处理,并对外排废水进行抽样检测。废水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的生产废水含重金属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该公司的行为属于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此案,该企业负责人或将面临刑拘处理。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并在2019年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治乱专项行动,其中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是主要内容之一。截至5月13日,顺德区环保部门共检查企业4700家,出动12483人次,立案193宗,罚没金额1558.31万元,整改209家;移送公安涉环保刑事案件4宗;强制执行涉环保“老赖”25宗,实施查封扣押8宗,移送行政拘留4宗。

 


 佛山公安 

“套路贷”案入选省典型案例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佛山市公安局侦破的苏某琪等人“套路贷”案入选此次发布会上发布的20个典型案例,并成为12个涉案物品展示摊位之一,制作成展板在发布会现场公开展示宣传,吸引众多媒体关注。


借贷2万元,实际到手才1.4万元,最终却欠下了92万元。近期,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对这一“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先后在大良、容桂、均安等地抓获涉案人员19名,起获车辆7辆、银行卡87张,以及借据贷款合同等作案工具一批。这是顺德区公安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的第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

  

去年下半年,顺德区公安局在梳理警情线索时发现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经查:该犯罪团伙利用事主急需用钱的心理,诱骗事主向其借钱,再收取服务费、手续费、变相高额利息,抬高贷款本金实施犯罪。当事主无力偿还时,则使用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追债,诱骗、逼迫事主不断地向该犯罪团伙借钱平账,垒高债务,签订抵押合同。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程度后,犯罪团伙就会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追债,企图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所得。案件中受害人数众多,数额巨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其中,一名事主最初向该团伙借贷2万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手续费等,实际到手才1.4万元,最终却欠下92万多元的高额债务,被迫抵押房产。

  

因涉嫌诈骗罪,今年2月22日,该“套路贷”涉恶犯罪团伙中的12名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该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违法犯罪。它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诱骗和强迫他人陷入借贷的怪圈中,犯罪团伙互相串通,恶意使借款金额在短时间内倍增,继而通过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手段大肆敛财。

  

警方提醒,市民如需借贷要找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债权人的口头承诺,切勿签空白合同,若已陷入“套路贷”陷阱,务必及时报警,面对犯罪分子提起的民事诉讼,借款人一定要出庭应诉,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日精选


① 

② 

③ 



来源 | 佛山日报记者李静、杨婷、韦娟明

编辑 | 王琦玥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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