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出来混迟早要还!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故意伤害……这些人一个都跑不脱!

作者:曲靖珠江网 来源:曲靖珠江网 公众号
分享到:

05-15

实名认证公众号:曲靖珠江网

微信号:qjszjw 

关于公开征集段曲飞、周学伟、晋伟、丁文荣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段曲飞、周学伟、晋伟、丁文荣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成功打掉了段曲飞(男,绰号“段老三”,1974年10月5日生,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周学伟(男,绰号“胡子”, 1984年6月18日生,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晋伟(男,1984年9月28日生,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丁文荣(男, 1982年11月25日生,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人)等人犯罪团伙。现已将上述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以段曲飞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6年11月以来,长期盘踞在曲靖市妇幼医院、西门街附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麒麟区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有力维护社会治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收集该犯罪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征集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一、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及其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者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实施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敦促曾参与过段曲飞等人犯罪团伙的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4—110   0874—3126424  

微信举报:通过“麒麟警方”微信公众号;腾讯、新浪官方微博、“曲靖市网上公安局”进行后台留言。

邮寄地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麒麟区南宁北路51号)

附:涉案人员照片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扫黑办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公开征集陶学林、陶宝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陶学林、陶宝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陶学林(男,绰号“老黑”,1976年4月11日生,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陶宝陆(男,1969年8月15日生,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抓获归案,现该两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陶学林、陶宝陆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上述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曾遭受过该两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者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证据线索。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报案人、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利。对于威胁、报复举报人、报案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敦促曾参与上述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4—110   0874—3126424  

微信举报:通过“麒麟警方”微信公众号;腾讯、新浪官方微博、“曲靖市网上公安局”进行后台留言。

邮寄地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麒麟区南宁北路51号)

附:涉案人员照片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扫黑办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公开征集杨小标、杨糠、查孟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公开征集杨小标、杨糠、查孟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小标(男,1973年4月20日生,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人)、杨糠(男,1993年6月7日生,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人)、查孟波(男,1985年12月6日生,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抓获归案,现上述人员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小标、杨糠、查孟波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麒麟区的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杨小标、杨糠、查孟波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公安机关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上述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曾遭受过该三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者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证据线索。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报案人、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利。对于威胁、报复举报人、报案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敦促曾参与上述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4—110   0874—3126424  

微信举报:通过“麒麟警方”微信公众号;腾讯、新浪官方微博、“曲靖市网上公安局”进行后台留言。

邮寄地址: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刑侦大队(扫黑办)(麒麟区南宁北路51号)

附:涉案人员照片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扫黑办

二0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扫黑办  

麒麟警方(微信号:qljf110)


阅读40492
经营 
举报0
关注曲靖珠江网微信号:gh_bac16388fca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曲靖珠江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曲靖珠江网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