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批准,七台河市纪委监委对鹤岗市交巡警支队原支队长尤天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尤天武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群众纪律,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行政处罚工作、纵容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他人请托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和号牌。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鹤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尤天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尤天武简历
尤天武,男,汉族,1968年8月生,黑龙江鹤岗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7.09—1990.08 鹤岗市汽车公司驾驶员
1990.08—1992.03 鹤岗市向阳煤矿驾驶员
1992.03—1996.09 鹤岗市委宣传部驾驶员
1996.09—1998.11 鹤岗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1998.11—2000.09 鹤岗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2000.09—2003.12 鹤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科主任科员
2003.12—2009.10 鹤岗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科科长
(2003.03—2005.07黑龙江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9.10—2013.09 鹤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巡警支队车管科科长
2013.09—2016.10 鹤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2016.10— 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鹤岗市纪委监委)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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