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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公文包被偷后隔天被捡? 拾得者多次索要报酬!不给钱就把包扔了...

作者:直播海南 来源:直播海南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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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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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咱们的传统美德,近日,海口的陈先生发现,自己丢了的一个公文包,在别人手里,对方自称是捡到的,可陈先生想要拿回,却并没有那么容易。



陈先生介绍,这个月10号晚上9点半,他把车停在了小区附近的停车道上,车上放着公文包,自己就回家了。第二天早上,突然有一个微信名为“赢遍天下无敌手”的陌生人加他微信,对方称,捡到他的公文包了。

“他的微信加我,跟我说包丢了,他说捡到我包,在农垦那边捡到,我说我都没拿包出去,怎么会捡到呢,他说你是不是喝多了,我说没有啊,包一直放在车上,结果一过来看,窗也被砸了,包也不见了 ”陈先生回忆道。



陈先生说,自己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公文包内并没有财物,但里面有公司的公章和几份合同,对他很重要。之后,自称捡到包的这名网友询问陈先生,想不想拿回自己包,不过,并不是无偿的,对方向陈先生索要1000元报酬,最后陈先生只答应给对方200元。

对方称,不方便见面,并表示自己在城西附近上班,只要陈先生把钱转过来,他就把包拿到城西派出所,陈先生就能上门取回。然而,当晚对方却反口称,200元太少,要500元才肯把包交还,并称若不在晚上9点钱把钱转过来,他就把包扔了。这让陈先生一下子警觉起来,决定把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秀英派出所,警方通过微信表明了身份,还发视频进行劝说。



之后,警方也明确向其表明,如果拒不返还,属于侵占他人财物,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可哪想,对方不仅无动于衷,而且表示,不转给他500元钱,就会把包扔了。这让陈先生十分担心,便转给对方500元。

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在他把500元分两次转给对方后,对方并没有如约把包还给他,且一直联系不上。直到几个小时后,对方又发来微信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了,陈先生的公文包也跟着丢了。还反复问陈先生,公文包是否对他很重要。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对方却表示,包并没有丢,并发来包的照片给陈先生确认,认为陈先生给的钱少了,要求再加钱,并表示不给钱第二天就把陈先生的包扔了。



对方一再失信,这回又索要300元,陈先生担心,对方是想趁机无止境的索要钱财,所以他并没有转钱过去,哪想第二天对方就将他拉黑了。而记者也从辖区秀英派出所了解到,捡到他人财物,拾得者有义务归还失主。强行索要已经涉嫌违法。


“拾金”问题有法可依 

莫忘美德以“义”为先


事后,陈先生分析,那名男子应该是根据自己包里的合同上所写的电话号码才添加了自己的微信的,同时,针对陈先生车窗被砸,公文包被偷一事,警方已经以涉嫌盗窃立案侦查。对于捡到他人财物,应该怎么做,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实际上,对于捡到财物不归还,借机索要钱财等情况,我国法律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在道德与法律的双重约束下,我们该如何更好的处理类似的情况?一起来关注。


情形一:捡到他人东西,见财起意,不想返还。


律师刘怀:物权法有明确的规定,就是说拾得者应当把遗失物归还给失主,首先这是拾得者一个法定的义务,如果拾得者捡到遗失物后,主观上是想自己占为具有 拾得者在失主主张返还的情况下,依然拒绝返还遗失物,在一定程度上是构成非法占有的。



情形二:捡到他人东西,主动返还,却借机索取财物。

律师刘怀:法律并没有规定失主需要给拾得者支付酬谢金,如果拾得者以索要酬谢金为返还遗失物的前提,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拾得者拒绝返还,他是属于不当得利,索要的财物如果达到2000元以上,是可以构成敲诈勒索。

情形三:捡到他人东西,主动返还,期间拾得者付出一定成本。

律师刘怀:物权法上也有对拾得者合理的支出,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拾得者因为保管遗失物,产生了必要的费用,比如说误工,适当的交通费用,作为失主应当予以支付。



情形四:失主遗失财物,向社会公开悬赏寻找 

律师刘怀:失主为了寻找自己的遗失物,而面向大众或者是社会发布酬谢(公告)这个承诺是有效的,在拾得者返还相关的物品时,作为失主应当按照自己的承诺向拾得者支付相应的酬谢金。 

拾金不昧,是一种非常高的道德要求。因此,对于拾得者以及失主的权益,还需要法律来约束和保障。然而,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不能仅凭法律去约束,拾金不昧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延续,需要全社会都自觉从自身做起,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教育专家林泽龙表示,中国传统文化的义利观是什么呢,君子以义为先,用义来管控利,这也是咱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很好的优良传统,作为学校,作为家长,学校老师都有义务进行这方面的宣传,再一个就是要不断地用典型进行引入,拾金不昧的,毫无私心的把物品完璧归赵的,这样的典型要多宣传,多报道,还要有政策的扶持奖励,再一个对于个别的敲诈勒索的话,一定要提到法律的高度,这样综合考虑起来,这样的正气,这样一种良好的风气就会逐渐的形成。


微讨论:捡到东西索要报酬 您怎么看?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我们平常的节目中,也经常宣传报道这些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给他们点一个大大的赞。不过,这凡事都有两面,社会中有拾金不昧的好人,同样也有人见财起意。那么,究竟捡到东西,该不该索要报酬,如何正确看待这一现象呢?


近年来,拾金不昧的好事时有发生,为人称道。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个别人借机索要钱财,或者直接据为己有。比如2018年7月,海口的庄女士将一部手机遗落在一辆共享汽车上,被另外一个人捡到了,对方却提出,需要500元红包费,才会归还手机。2017年2月,海口市一名高三学生小余在游乐场游玩过程中,不慎遗落手机在附近的椅子上,被一男一女捡走,据为己有。这一现象无疑令人寒心。那么,捡到他人东西应该怎么做,才能既无损道德,又合法依规呢,来听听网友们的声音吧。



网友 惯性习惯:归还失物到底该有偿还是无偿?我想,最完美的做法是捡到者发扬传统美德,无偿归还;而失主则本着感恩,主动给予一定经济酬谢。

网友 空的铺满:捡到东西本是无意之举,但如果主动要求“有偿”返还,就感觉变了味,个人还是无法认同,总感觉好事变成了交易。


网友 年轮:拾金不昧是我们传承千百年的一种传统美德,就算是在实行市场经济、变更了许多传统观念的今天,它仍然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主动要求报酬,我觉得这违背了传统的社会公德。试想,如果凡事都用金钱衡量,无疑会导致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也会让一些高尚的行为庸俗化,我们应鼓励这种道德观念传承,而不应让它随着物欲膨胀逐渐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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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张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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