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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临床药学专家齐聚北京,共同探讨建立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标准

作者:赛柏蓝 来源:赛柏蓝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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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呼吁建立高质量的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标准,造福广大患者!


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启动提升仿制药物质量和可及性的工作,促进了我国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目前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已经发布了一致性评价标准,大量仿制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展现了政策强大的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


在呼吸疾病领域,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广泛使用的吸入制剂发布了《吸入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但后续尚未发布具体详细的一致性评价标准。药学、研究机构、企业等各界对如何开展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观点不一、多有争论,亟待明确和规范。




5月18日由中国药理学会联合医学导报再次举办的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国内外专家研究会在京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气雾剂之父”游一中教授担任主持,分享FDA吸入制剂仿制药审评案例介绍审评细节上质量疗效相关科学性的考量,来自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沈阳药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首都儿科研究所、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同济医学院等15名专家齐聚一堂,从药学和临床两个角度热烈讨论并阐述观点,共同呼吁国内亟需建立和发表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标准,造福广大患者。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相关专家列席听取意见。

专家观点:吸入制剂由于其局部作用的特点,仅考虑体外药代动力学研究,无法充分验证其疗效与安全性

吸入制剂是指通过特定的药物处方和装置,局部向下呼吸道递送药物。具有局部作用强、疗效直接、剂量小、不良反应少等优点,被国内外指南推荐为哮喘及慢阻肺的优选治疗方法[1-2]


吸入制剂不同于口服和注射剂型,其局部药物浓度与血液、尿液中的药物浓度缺乏相关性,建立能够有效预测肺部药物沉积和体内起效过程的相关性模型颇具挑战,但仍然有“他山之石”可资借鉴。 

专家观点:建议国内可以借鉴FDA和EMA发布的相关评价指南,按照体外研究结合体内研究作为依据建立一致性评价标准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都发布了关于吸入制剂等效的评价指南或标准。


以FDA为例,研究基本分为体外和体内研究部分,其中基于空气动力学测试的群体生物等效性(PBE)是目前主流评价肺部沉积水平的体外研究方法,国外多个吸入制剂仿制品均采用此方案证明其等效性[3]而体内研究的设计要求同时开展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PD),和临床终点研究(Clinical endpoint study)三种研究方式以证明等效及安全性可靠。

专家观点:慢性阻塞性肺病及成人哮喘的指南均指出吸入治疗是优选治疗方式。开展临床终点研究是比较公认的评估药物疗效的方法。

慢性阻塞性肺病及成人哮喘的指南均指出吸入治疗是优选治疗方式。其中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约一半以上为65岁以上老年人,该人群具有抵抗力下降、合并症较多等特点,吸入药物在该人群中的疗效受给药装置,颗粒沉积,气道分布等多个因素影响,开展临床终点研究是比较公认的评估吸入药物疗效的方法。

专家观点:针对儿童人群,尤其应该开展在该人群的临床终点研究,以充分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特别要关注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特殊群体的用药,儿童有别于成人,药物吸收、代谢、全身分布等多有差异,对生长发育的影响等需要更审慎的求证,应充分考虑在儿童、婴幼儿中的暴露量和分布,通过开展临床研究的方式能够更直接的观察到药物疗效及安全性。


慢性呼吸疾病作为全球四大慢病之一,对我国人民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发病率的上升让未来的防治形势更趋严峻。随着吸入制剂在临床更广泛的应用,专家们再次呼吁国家能够参考国外经验和结合中国国情,综合考虑PK、PD和临床终点研究,以及儿童人群的用药安全性,尽快出台关于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的指导原则和标准,让高质量药品更好的造福患者。



参考文献:

1.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16年版)

2.GINA2019

3.Lu D, et al. AAPS J. 2015 May;17(3):546-57.

4.http://www.cde.org.cn/news.do?method=largeInfo&id=2309

5.http://www.cde.org.cn/news.do?method=largeInfo&id=314799

6.http://www.cde.org.cn/zdyz.do?method=largePage&id=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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