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活该!钦州两男子涉嫌环境污染被行政拘留,处罚20万元

作者:钦州360网 来源:钦州360网 公众号
分享到:

05-27

——2019.05.27——

你还敢污染环境?怕是没被抓过

对于这些破坏环境的人

只想说一句,希望严惩

近日,有两男子涉嫌环境污染

被行政拘留,处罚20万元


近日,浦北县生态安全局(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执法,对2名涉嫌环境污染的违法嫌疑人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并处罚20万元。

违法嫌疑人颜某、王某进行行政拘留

      浦北县生态安全局(县公安局生态安全警察大队)与县生态环境局通过联动巡查发现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并迅速开展有效调查。经查,违法嫌疑人颜某、王某为谋取私利,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浦北县龙门镇日新村委附近违法建设浸竹厂。该浸竹厂在未建有废弃水污染物排放处理设备的情况下,通过渗坑的方式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水污染物排放至周边水域,污染了生态环境。

违法嫌疑人颜某指认现场图

温馨提示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属于对环境较大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除实施行政处罚(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外,还要对实施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污染环境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打开钦州360app,查看更多钦州资讯

▍图文来源:浦北县生态卫士

▍责编:落落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业务推广联系:18177780360 梁先生

你可能错过了这些信息▼


男子半裸闯高速,惊动110!


爆文推荐

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

你点的每个在看,我都会更爱你一点

阅读38544
钦州 行政 
举报0
关注钦州360网微信号:gh_0869f746f869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钦州360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钦州360网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