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曲靖竟有人将公租房转租牟利?查!15户被清退,后果还很严重……

作者:曲靖珠江网 来源:曲靖珠江网 公众号
分享到:

06-14

实名认证公众号:曲靖珠江网

微信号:qjszjw    

  今年以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继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转租公租房的情况,经查核实,目前市住建局已清退了15户违规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并将违规承租人和共同申请人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此警示。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各类共建项目,限定建筑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城市新市民,实行有限期承租和有偿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2019年3月21日,市住建局接到群众信访,在58同城看到一些公租房转租的情况,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保投公司)、曲靖开发区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经开区保投公司)认真研究,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涉及紫云雅园、南湖雅园、泽福佳园、康居瑞园等小区违规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线索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对有关政策进行入户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经排查核实,市保投公司(紫云雅园、南湖雅园)涉及6户承租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违规转租信息,曲靖经开区(泽福佳园、康居瑞园)涉及5户承租人员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违规转租信息。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和《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第69号公告)有关规定,承租人不得转租、出借,若出现转租、出借的,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目前,市保投公司已清退浦美琼(紫云雅园一期 4-5-202)、张晓鹏(紫云雅园一期 6-6-402)、王霞(南湖雅园3A-1207)、刘玉萍(南湖雅园4C-0402)、钱丽萍(南湖雅园2A-2510)、曹明芬(南湖雅园1A-1804)等违规转租的6人;曲靖经开区保投公司已清退 黄晓燕(泽福佳园一期6-3-8-6)、董春艳(泽福佳园一期6-3-8-2)、张博(泽福佳园一期6-3-11-2)、杨惠兰(泽福佳园一期7-4-10-5)、刘小宇(泽福佳园二期1-1-19-4)等违规转租的5人。

  针对违规转租的浦美琼等11户承租人和共同申请人,纳入保障性住房领域信用体系管理,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来源:曲靖市住建局  吴开平



阅读39306
曲靖 
举报0
关注曲靖珠江网微信号:gh_bac16388fca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曲靖珠江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曲靖珠江网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