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公安厅联合省煤管局共同制定印发《黑龙江省矿山企业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全民之力,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奖励办法要求,群众获得或发现矿山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及行为,即可向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3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涉及犯罪的,最高奖励实名举报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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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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