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个时期,佳木斯市汤原县过境货车卡口处经常出现这样一幕:夜色掩映下,一些超载超限大货车只要按照“保车人”的要求,打开双闪灯或转向灯作为暗号,就能逃避检查,顺利过境。
如此猖獗背后,是否有“内鬼”存在?2018年6月,汤原县纪委监委根据县公安局、交通局转来的问题线索,成立专案组,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了充当“保车人”的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所稽查员陈延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周梓皓。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5月,汤原县交警和交通部门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联合治超行动,周梓皓参与到此次行动中。
“兄弟,你最近跟着联合治超,好几伙儿开大车的朋友都求到我这了,想让你给使使劲,不能让你白忙……”在朋友“牵线”下,周梓皓决定利用联合治超的机会,为违规上路货车充当“保车人”,从中收取好处费。他用名为“汤原领车”的微信号加入多个大货车司机微信群,联系“业务”,这个微信号也被各个大货车司机群视为“土地爷”和“通行证”。
因为是联合执法,周梓皓的通行保证时不时就会“失效”。于是,他联系到同样参与联合治超行动的陈延杰,提议一起“保车”收钱。
“我这边微信收了8辆车的钱,打头的是黑H的车,打双闪过去,一会儿你那边可以通行就告诉我,查好数量,别有浑水摸鱼的。”
“让他们过来吧,这边领导检查完刚走。”
就这样,联合执法变成了联合“保车”。陈延杰负责接听保车电话,周梓皓负责协调大货车通过治超检查点事宜,协调妥当后把车辆可以通行的时间、暗号告诉陈延杰,陈延杰再将相关信息转告保车对象,保车对象在顺利通过检查点前或通过后将“保车费”转到周梓皓微信号内。
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短短一年时间,二人通过微信共收受“保车费”20.6万余元。
日前,县纪委监委给予陈延杰(非党员)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责成县交警大队解除与周梓皓(非党员)的劳务合同,两人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人员已被另案处理,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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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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