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涉案超4亿元,4341人受害!广西同城人人贷一案开庭

作者:广西新闻网 来源:广西新闻网 公众号
分享到:

03-29

昨日(28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广西同城人人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广西同城人人贷前程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总经理刘彬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出庭受审。


据了解,该案涉案金额达4.1余亿元,涉案人数达4341人,造成资金损失2亿多元。当天,上百名受害人及被告人家属代表到庭旁听。而因该案涉及投资者众多、案情疑难复杂,庭审从上午开始持续至下午4时40分才休庭,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总经理刘彬出庭受审


三年前,只要提及“广西同城人人贷”,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时,这家公司以10.8%至15.6%不等的年化利率为诱饵,通过10多家营业网点及发布广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各营业网点及公司设立的网上操作平台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时间,不少人冲着高回报的年化利率,纷纷将手中的余钱投资到改公司中。而爆出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出事是源于2016年12月20日,南宁一名投资者接到该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打不通,似乎跑路了,员工也已经有1个多月没有领到工资了。这名业务员让该投资者赶紧向警方报案,争取破案后挽回损失。


该投资者顿感不妙,马上赶到其中一家网点查看情况。只见营业厅大门紧闭,无人应答,而且有派出所民警到场维持秩序。原来就在当日下午,派出所在辖区一家“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营业部贴出一则“在园湖民主路口同城人人贷进行投资理财的群众,请到派出所进行联系备案”的通告。


一传十,十传百。消息一出,投资者们大为震惊,纷纷赶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而根据各派出所24小时警情登记情况来看,已接到众多名受害人报警,而且多为老年人(妇女占绝大多数),投资金额少的1万元,多则高达百余万元。 


案发后,江南警方迅速介入侦查。2016年12月23日,刘彬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日,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刘彬予以刑事拘留,并于2017年1月25日经江南区检察院批捕,而该案也于同年6月份移送审查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未经批准,私自发布理财产品吸收资金

大部分资金归个人使用


据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在经营期间,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以“定投宝”及各类“标的”的名义发布理财产品,以10.8%至15.6%不等的年化利率为诱饵,通过营业网点及发布广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以达到吸收资金的目的。该公司在南宁市、柳州市先后设立五一营业部、淡村营业部、柳州天山营业部等14家分支机构,并通过各营业网点及公司设立的网上操作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获取投资者资金后除将小部分资金用于放贷,大部分资金被邓锋兴转移后归个人使用。被告人刘彬担任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总经理期间,协助邓锋兴(另案处理)管理公司,分管公司的企划部、外联部、后勤部、市场部。 


经司法鉴定,截至2017年8月18日,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通过营业网点(线下)及网上平台(线上)非法吸收投资者合计434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10117712.08元,造成资金损失205504786.68元



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被告人刘彬的刑事责任。据悉,昨日庭审顺利结束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受害人:虽知高额年利率有风险但难抵诱惑


据了解,众多受害人之所以选择投资“广西同城人人贷”是因为其承诺回报的年利率比银行高很多。刚开始投资时,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都能正常按时将本金和利息打入投资人指定账户,投资人觉得稳定,便开始投入更多的本金,以此换回更高的回报。


而很多投资人坦言,都清楚会有风险,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这么猛。据了解,大部分投资人是用自己的退休金和多年积攒的积蓄进行投资,因为家境都不是非常富裕,指望着这些理财投资能换取更多盈余改善生活,不料血本无归。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这句话希望不要只是说说而已,

更要在投资过程中时刻谨记。


大家都爱看

✪ 

✪ 

✪ 

✪ 

来源:南宁晚报、930老友记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编委:林娟

点亮告诉更多人

阅读39286
广西 人人 
举报0
关注广西新闻网微信号:gh_cc382843f58e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广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广西新闻网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