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讯】
眼看两岸基层交流越来越频繁,民进党当局果然又坐不住了。
4月21日,台当局“内政部”在其脸书上传一段视频,竟警告全台村里长,如果与大陆签署交流协议,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1万元),“不管是尤达大师或黑武士都救不了你。”
“内政部”在视频里声称,村里长不具“公权力”,不能代表村里签署协议,请村里长不要签署任何协议,否则就违反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的“合作行为”,“内政部”一定开罚。
“家人看到你的‘花费’(罚款),还以为你去环游世界。”
村(里)是台湾地区第四级行政区划名称,隶属于区、县辖市、镇者称为里;隶属于乡者称为村。这已经不是民进党当局第一次恐吓村里长了。
台湾“中央社”援引台媒报道称,今年1月至3月间,至少有9个台湾村里与大陆签署结对交流协议,陆委会此前也曾表示,如果“违法”签署协议就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最高可罚款50万元新台币,过去已经有10名村里长因此受罚。
台湾彰化县还社里今年1月与四川夹江县红旗村结对 图自中国台湾网
1月初,人民日报海外版刊文称,已有66名台湾同胞在福建厦门的社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
平潭则首创聘请台湾地区的村里长担任村、居委会执行主任,已有8名台湾村里长在平潭9个村委会、小区居委会担任执行主任,其中一位是台北市文山区忠顺里的里长曾宁旖。
对于这一消息,台当局“内政部长”徐国勇声称,要对此事再深入了解,但基本上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未来经陆委会认定违法之后,就会处罚;至于如何处罚,“内政部”将与陆委会讨论,一旦有结论就会对外公布。
对于民进党当局阻挠两岸交流的举动,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指出:
我们顺应两岸同胞希望加强交流合作的共同心愿和台湾同胞期望获得更好发展机会的实际需求,不断推出惠及台湾同胞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提供同等待遇,受到了广大台湾同胞的欢迎和肯定。而民进党当局却站在台湾同胞利益的对立面,出于一党之私,处处设置障碍,他们这样做是在损害台湾同胞获得美好生活的权利,是在阻碍台湾民众实现自身更大更好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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