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0日开始,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进驻广西,
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
从广西纪委监委部门发布的通报来看,
不少通报案例集中在保护黑恶势力的
“官伞”“警伞”“庸伞”中,
广西法院系统和公安系统
不断有官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落马”。
14天内,
广西法院系统“落马”官员达6人,
其中4人为处级干部。
除此之外,
还有多名公安系统的干部“落马”。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治区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联动协同推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新闻回顾↓
■ 4月23日,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保护伞”问题,柳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原审判员韦卫东在担任柳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期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仅以案谋私,干预司法审判,充当涉黑、涉恶、涉毒人员的“保护伞”,还无视社会公德,与已婚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经查,韦卫东在担任柳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从事营利性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招呼、说情,干预司法审判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无视社会公德,与已婚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韦卫东身为中共党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且充当涉黑、涉恶、涉毒人员的“保护伞”,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审议,决定给予韦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今年4月,来宾市法院系统接连有官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落马”。
4月9日,据来宾市纪委监委消息,来宾市中级法院的两名副处级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分别是: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原委员、刑二庭原庭长夏全勇,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传国。
▲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