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的时候,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江铃陆风X7有5项车型设计侵犯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即下压式车顶、悬浮式车顶、上扬的特征线条、蚌壳式发动机盖和整车轮廓造型,容易造成公众的混淆。
根据法院判决,陆风X7车型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以及营销推广,同时向捷豹路虎公司赔偿共计150万元。
这场明眼人一秒就知道是抄袭的纠纷,却整整持续了三年。
眼看就要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江铃却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认为X7和极光的外观存在显著差异,现在向国家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申诉。
▲陆风X7
▲路虎极光
在我们眼中,江铃的上诉显得可笑扎眼,然而这不是我们国内个别车厂第一次上演魔幻现实,最经典的案例绝对是2004年的本田。
当时的本田起诉双环SR-V抄袭CR-V,还在读小学的我也认出这两款车极为相似,没想到这场官司打了12年,法院驳回本田索赔3.5亿元的请求。
在这期间,双环以本田打压封杀中国竞品,以求独大和牟取不正当利润的理由反诉,把SR-V销量不佳和提前停产归咎于本田,法院在2016年判决本田赔偿1600万元。
这一招杀鸡儆猴,即使中国车企再有抄袭,海外车企也选择默不作声。
毕竟在别人的地盘打官司费心费力,最后还可能被倒打一耙,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顶多抱怨几句,不再提前发布概念车。
于是很多车企学聪明了——哪怕没有在国内发布的新车,也要到中国申请专利图,因为抄袭国内没有的车型是一部分车企惯用的套路。
▲双环S-RV
▲本田C-RV
而且路虎陆风这一案中,别看结果大快人心,实际过程却十分坎坷。
路虎早在2016年9月第一次起诉江铃,指控陆风X7涉嫌抄袭极光的车型设计,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取消陆风X7的外观专利。
江铃则毫不示弱,底气是发现极光是在中国发布一年后才申请的专利,早就超过为期6个月的新颖性保护,于是江铃方面立刻向知识产权局提出取消极光的外观专利,而最终的裁定是路虎极光和陆风X7专利均无效。
换句话说,你路虎的设计在中国无效,因此陆风不构成抄袭。
更得寸进尺的是,陆风偏偏不满足于此,认为X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要求撤销无效判决。也不知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出于何种考量,居然在2018年3月真的同意撤销,这意味着X7的专利再次复活。
要不是路虎将维权坚持到底,中国车市必定是又多了一位吃黄连的哑巴,而陆风们如此明目张胆的原因也是环境使然。
抄袭和盗版猖獗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现阶段市场环境所致,我们国内眼下一方面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人们需要更加便宜的代替品,所以现实中仍然有抄袭和盗版生存的巨大空间。
然而我也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我先举双手承认这篇文章的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务必联系和删除。
老早在10几年前,就在学校小卖部买过盗版的四驱车和汽车模型,玩过盗版《GTA》和《极品飞车》。但是我不以此为荣,现在要么买正版,没钱就不买。并不是说现在钱包鼓了,而是人越长大,越会发现原创不易。
就在上个月,上海一举摧毁中国山寨乐高品牌——乐拼,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而相关新闻下面,就有不少评论是为乐拼打抱不平。
这些人觉得同样一辆911 GT3 RS,乐拼比乐高便宜了90%,乐高的高定价注定没有市场,是处心积虑的海外企业欺诈淳朴老实的中国人,仿佛版权、设计和开发是免费的一样。
这逻辑和iPhone每次换代的新闻一样,无一是成本仅需1000元,定价却要10000元,国人知道真相后整天震惊了,愤怒了,沸腾了,也不知道创新的可贵。
我也相信声讨陆风的人们,其中有一部分觉得“我只是看部电影”“我只是听首歌”,然后肆无忌惮地当着伸手党,不愿意花钱消费,却没想过这是别人努力劳动的果实。
归根结底,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人们想要更好的东西,却承担不起对应的价格,于是滋生了抄袭和盗版的生长。
都说到这了,我们就再扯扯。
当下影视盗版盛行的另一个原因是有关部门还不能完全接受开放的思想,对于直击现实的影视剧、音乐乃至游戏等等,封杀为主引进为辅。
所以有些人,包括我在内,只有用科学上网的方式搜索资源。我们也想支持无删减的正版,期待海外有线电视网络媒体公司的入驻,问题是他们根本无法通过审核。
当然不止是影视剧、音乐和汽车,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盗版的影子,而且在消费的时